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文/图 7月22日,《河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要求,要支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创新带薪休假方式。 鼓励旅游企业上市,支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游 想要发展旅游行业,离不开社会和企业的支持。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旅游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加大旅游业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上市,发行债券,面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和支持合理旅游业发展投资基金,扩大旅游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产品和服务。 另外,县级以上政府教育、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大中专院校开展旅游学科建设、旅游科研培训。鼓励和支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游。 对于工业旅游,《草案》也有规定,提出应当鼓励利用工业遗址、工厂矿山、工业园区、工业产品等资源开展工业观光旅游、工业体验旅游和商务考察旅游等。工业旅游项目可以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安全引导服务费。 保护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旅行社可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 值得不少“上班族”高兴的是,对于“带薪休假”制度,《草案》也有要求。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创新带薪休假方式,推动旅游业发展。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应当带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保护企事业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合法权益。 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 此外,《草案》还规定,旅行社可以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按照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议、展览等事项,出具的发票可作为报销凭证。 (编辑 吉倩倩 实习编辑 熊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