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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纠风办、市暗访办会同老城区纪委、监察局对老城区豫通街小学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将豫通街小学乱收费问题通报如下:
2010年8月25日,豫通街小学校长杜某,擅自决定以征订《家庭教育读本》的名义向一年级新生每人收取20元,共向前来领取入学通知书的111名学生家长收取了2220元,并且未给学生家长开据发票。
2010年9月1日开学,该校各班班主任按校长杜某授意,向一至六年级的学生和部分家长推荐了《国学经典诵读读本》,并按每本5元钱的价格进行了收费,各班班主任共对全校的580名学生中的563名学生收取了2815元的“国学经典诵读读本”费,所收费用各班主任均未给学生或家长开据发票。
杜某身为共产党员、学校校长,对该校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杜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杜某豫通街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吴某诫勉谈话;责令区教育局向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引以为戒,认真遵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收费的“十条禁令”,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市纠风办 市暗访办
2010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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