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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门消息:长期以来,渑池县农民丁某等人自办非法网站,打着反腐的名义,到洛阳、三门峡等地的部分县市四处搜集一些部门和公职人员的负面信息,在自办的非法网站上刊登,随后给有关领导发短信、打电话,施加压力,要挟敲诈对象拿所谓的“宣传费”、“删帖费”,气焰十分嚣张,已严重影响到有关部门的外界形象和正常工作。
今年8月,该团伙人员流窜到新安县,从社会上收集虚假信息,采用打电话、发短信等手段对其进行攻击,以其达到敲诈的目的,由于他们收集的是不实信息,敲诈没有得逞,这些不法分子又采用惯用的办法,将稿子发在自办的非法网站上,并诱导一些不明真相的网站和媒体转发,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事发后,警方高度重视,通过走访调查和技术侦查,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作案地点遍及郑州、北京等地,作案频繁,涉及洛阳、三门峡多个县市。10月初,新安县公安局先后依法将犯罪嫌疑人丁某、张某、贺某、张某抓获。
据初步查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作案时间较长、数额巨大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共四人,主犯丁某,男,62岁,农民,小学文化,河南渑池县人;张某,男,42岁,农民,高中文化,河南渑池县人;张某,男28岁,农民,小学文化,河南濮阳范县人;贺某,女,42岁,无业,大专文化,河南郑州人,他们自办的网站主要有《正义法制网》、《民主维权网》、《人民反腐网》、《国土矿山安全网》等。
11月初,新安县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对丁某、张某、贺某、张某等四人依法批准逮捕。初步查明,该团伙参与人员之多、敲诈对象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大,是一起利用网络实施敲诈的典型案件。目前案件已引起省、市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并要求依法查办,严惩犯罪分子,净化网络环境。
此案涉及面广、犯罪人员较多,公安机关仍在对个别作案人员的作案证据进行搜集。此案主犯丁某的部分亲属参与作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丁某亲属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给有关部门及领导施压,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蛊惑不明真相的媒体和其它网站进行所谓的采访,干绕公安机关办案。制造公安机关是根据领导指示违法抓人、丁某年龄是72岁,公安机关对其羁押属违法等不实言论。公安机关排除干扰依法办案,使案件得到突破性进展。据调查,丁某身份证显示1948年生,今年62岁,并非其亲属在网上所说72岁。 目前对其它涉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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