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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我爸是李刚"一语成谶

发表于 2010-10-27 1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日,河北大学校园交通事故肇事者李启铭的父亲李刚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对儿子所为表示“很痛心、很内疚”。(10月23日《新京报》)  官二代酒驾校园肇事案举国围观,尤其是一句“有本事告我去,我爸是李刚”更是激起舆论的一片愤慨,一时间,“我爸是李刚”成为蹿红网络的最牛流行语,在千呼万唤之中,李刚父子终于现身“道歉”,然而,从反馈的信息来看,貌似很煽情的道歉却并没有换来受害者家属和大家的谅解。
  作为肇事者家属和当事人通过媒体道歉,原本是最起码的一种“表示”,人们何以并不买账?因为大家更担心,一旦道歉被当成诿责的心机和手段,“几度哽咽”、“痛哭流涕”最终赢得了家属的“谅解”和法律的让步,让当事人逃避应有的制裁,“我爸是李刚”一语成谶,那后果是无法想象的。
  “我爸是李刚”之所以引发如潮水的抨击,不仅在于制造惨案者的“官二代”身份及其肇事后的狂妄,更在于现实中“我是××”或“我爸是××”的官一代、官二代的骄横远非第一次出现,早已引起民众对于法治公平、社会公平的无比焦虑,李启铭的嚣张恰恰是对这一疯狂语境的延续,因而终于引爆民意的火药桶。
  毫无疑问,人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对肇事凶手不依法严惩,“我爸是李刚”的威力得到应验,不但让法律的威严无处安放,难以抚慰受害者及其家属和广大民众心灵受到的沉重创伤,而且势必还会在未来被无限制地复制甚或放大,更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乃至生命都可能在权力的袒护中被漠视和践踏。
  李刚父子亮相媒体的“眼泪”无疑是为了博取舆论的同情,而迄今为止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受似乎鲜有关注。眼下,一些地方都在探索花钱取得受害者谅解既可获减轻刑罚的司法改革,加之肇事者父亲的特殊身份,呼唤法治公平的声音会不会被淹没,社会正义能否最终得到伸张,考验着有关方面的认识和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鉴于案件的特殊性,不少有识之士呼吁异地办案,这一点似乎还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大家都不难预料的结果是,如果坚持由当地司法机关办案、断案,即使“我爸是李刚”未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处理,也难以消弥受害者家属及其民众的疑虑,这样的判例必将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广大民众无不关切地围观着案情的进展,一双双眼睛无不热切地追寻着公平与正义,但愿“我爸是李刚”案的调查审理成为遏制乃至终止“我爸是××”的标志性案例,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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