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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中石油,受伤的还是消费者

发表于 2010-11-29 12: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柴油荒”蔓延之初,江浙地区节能限电被认为是油荒的祸首。近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6起近期查处的柴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让公众看到了导致“柴油荒”的另一大罪魁。上述6起柴油价格违法案件牵涉方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地方分公司,以及4家地炼企业,这些企业通过非法卖油获利808万元。所谓油荒,是他们人为地造出来的;所谓“价格违法”,就是“借炒作油荒高价卖柴油”。(11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

  看到发改委的这个通报结果,你就会知道某些垄断企业是多么的无耻。曝出“柴油荒”后,他们摆出一副非常无辜的面孔,仿佛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原来却在背后干着这样的勾当,借油荒大把捞钱。一边整天把“履行社会责任”和“承担政策性亏损”挂在嘴上,一边哄抬价格盘剥公众,暴露了其所谓“国企社会责任感”是一种多么可笑的谎言。

  看看对这几家企业的处理吧: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最重的处罚,也就是罚款了,能罚多少钱呢?就以最高的5倍算,也就是几千万元,对每年利润数千亿的石油大佬们来说,实在只是九牛一毛。

  何况,这钱不一定是真罚,很可能只是假罚,暂时从左手罚到右手。中石油和中石化,每年都会以“承担了很多政策性亏损”、“价格倒挂进口亏损”等名义,从国家拿到很大一笔补贴。比如2008年某次补贴中,国家财政一补就补了他们100多亿元。今天罚了他们几千万,换个时间,他们能以亏损的名义从国家那里获得高得多的补贴。更何况,这一次发改委罚了他们那点儿钱,过几天,他们随便找个理由提个价,来个报复性、补偿性的涨价,就可以将那些钱上百倍地赚回来了。最终,罚款实际上还是由消费者们承担。

  对国企进行罚款,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制度悖论。因为正如国企前大老板李荣融说过的,这些垄断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他们折腾了半天,赚的钱都是国家和人民的———从国企的体制属性来讲,确实如此。这样看来,对国企进行罚款,国企的老板们不会掏一个子儿,员工不会承担一分钱罚款的,都是作为国有的企业掏钱。国家罚国企的钱,等于是自己罚自己。折腾了半天,原来这么闹着玩儿,左手跟右手的斗气呢。

  如果说这样的罚款之下会有受害者,必然是消费者。所有的成本,最终须由消费者承担。国企生病,全民吃药,这罚款,实际上罚的是全国人民。
发表于 2010-11-29 21: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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