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网

搜索
查看: 2521|回复: 0

义务献血,不满400毫升要被“劝退”?

发表于 2010-11-1 1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洛阳网10月31日讯 上周末,我市某公司职员李晓欣到街头采血车上,希望捐献200毫升献血,却遭到工作人员的“婉拒”。对方说,献血必须达到400毫升,因为“没有200毫升的采血袋”。本是主动奉献爱心,却遭遇如此尴尬,李晓欣的热情被一盆冷水浇灭了。“献血不是自愿行为吗,怎么还有门槛?”她疑惑地说。
   本周末,记者来到西工区中央百货前的采血车上,称看到前段时间“全国遭遇血荒”的报道,想咨询一下如何献血。
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一位女性工作人员递过一张登记表,让记者填写相关资料。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的采血袋只有容量为400毫升一种,因此,一次需献血400毫升。
“我身体不太好,以前也从来没有献过血,能不能只献200毫升?”对此,工作人员委婉拒绝,并建议记者“如果感觉身体状态不太好,可以过一段时间再来献血”。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纱厂南路的采血屋。当询问可否一次献血200毫升时,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至55周岁健康的公民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吕运来介绍,自2000年起,市中心血站就开始提倡每次献血400毫升了。他说,血液是一种异体组织,当人体输入他人血液时,有可能会引起一些诸如发热、过敏之类的免疫反应。因此,所输血液涉及的捐献人数越少,不良反应也越小。如一位需要输血800毫升的患者,用两袋400毫升的血比用4袋来200毫升的血安全系数要高一倍。另一方面,献血400毫升也是为了节省资源,因此近年来,我省多个地市均提倡每次献血400毫升。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个人体质各有优劣,相关单位能否在安全采血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市民的献血要求?
  吕运来说,市民在献血过程中,如果感到身体不适,可以申请终止抽血,献血必须以保障市民的安全为前提。市中心血站同时公布了两条热线,如果您有献血等方面的疑惑,可以拨打电话62319828、62319778进行咨询。(见习记者 李东慧  记者 李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