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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办公布部分违法车辆信息 要求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1-5-16 08: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秩序,市创建办将市交警支队提供的5月6日至5月10日部分交通违法信息公布如下(见表),并责成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中铁十五局、市邮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和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立即对违法车辆进行调查处理,并于本月18日前将相应处理意见报至市创建办宣传处。
  市创建办重申,相关单位尤其是文明单位对驾驶公务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司机,要严格按照《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市创建办将视其整改情况启动问责机制。 (罗建)
    违法车辆车主及车牌号(市交警支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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