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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男子闯入维权大会现场 强行扯走横幅

发表于 2010-11-1 17: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王奕)昨天上午9点,近300名丰台区花乡六圈村的村民在富锦嘉园广场召开维权大会。上午10点多,四五名男子强行将写着会议内容的横幅扯下。村民表示这些男子是村里的联防。警察介入协调,中午进入村委会取出横幅归还村民。
  事件经过
  数男子强行扯走横幅
  昨天上午9点,近300名村民聚集在富锦嘉园广场召开维权大会,村民代表兼会议负责人常先生称,为了将会议内容告知村民,挂上写着“清查丰台花乡六圈村民集体财产土地流失问题”的横幅。各村民代表将最近的维权情况向村民汇报。
  上午10点多,常先生正发言时,四五名男子快步进入会场,将挂在会场后方的横幅扯下,几名村民大喊着:“拦住他们,凭什么扯我们横幅。”上百村民见状从后追赶,一名黑衣男子抱着横幅快速离开会场。
  村民称,认识这些男子,都是村里的联防,“应该是村委会派人来撕横幅的”。50多名村民赶往村委会,要求进去找负责人。值班人员称,当日是周末,负责人都没来上班,并拒绝开门。
  民警定性为非法集会
  上午10点半,常先生报警。科技园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一名警官称:“村民聚集违反了《集会游行示威法》,集会需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是合法。悬挂横幅标语是违法行为,扯下横幅的人是在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常先生解释说,这并非一次集会,而是村民自发的一次维权大会;悬挂的并非标语,而是介绍会议内容的横幅。横幅是村民的私有财产,村委会不能以抢夺的方式占有,必须归还村民,并答应归还后不再悬挂。
  民警答应协调帮助村民拿回横幅后,中午11点半,村民渐渐散去。12点多,民警开车进入村委会,取出横幅归还村民。
  问题症结
  村民未获征地补偿款
  常先生说,六圈村人口约2900名,村民以种植蔬菜为生。2001年8月,村委会与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征用村里2341亩土地,其中包括654亩菜地和103亩苗圃。根据协议中征地补偿数值大致折算,每平方米约100多元。
  2003年,村里开始拆迁,村民只拿到房屋拆迁补偿和一些青苗补偿,没拿到征地补偿。“当时并未按照1999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给村民补偿,而是按照1991年6月1日出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给村民补偿,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常先生称,因为这个原因,村民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多年。
  今年6月24日,村民们拿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最终信访回复,该项目在上报征地手续时北京市人民政府148号令尚未出台,按照1991年的土地管理法按程序办理,没有设定村民代表大会程序。文件中表示:本决定为最终意见。据了解,148号令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咱无法再继续走信访的途径了,所以召开维权大会向村民通报这个情况。”常先生说。
  链接·《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章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发表于 2010-11-2 14: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两头堵啊,上访不允许,集会不允许,难道要官逼民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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