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网

搜索
查看: 2569|回复: 1

转帖:内蒙古实行村民等级制 举报者遭袭

发表于 2010-12-13 16: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蒙古实行村民等级制 举报者遭袭

10多年前的集体收益分配方案沿袭至今,城乡一体化建设带来的巨额土地收益让处于不同分配层级的村民之间出现了愈演愈烈的矛盾。

从利益分配到选举权利,不涉及身份的等级分配制度也有了“异味”。

被利益“异化”的等级村民

□本报记者 郭新磊 发自包头

张文远已经渐渐淡忘了在神木老家生活的日子。自从20多年前移居包头,他开始习惯并喜欢上这里,直爽的陕西口音夹杂着地道的包头方言。

上世纪80年代,陕西老家的穷苦日子迫使他全家移居至包头市昆都仑区张家营新光四村。这个依托包钢集团逐渐形成规模的村庄,容纳了来自陕西、山西以及包头市偏远农村的打工者。

“我们都属于外来户,虽然户口在村里,但这么多年来都是低等村民。”

张文远所说的“低等”,即根据迁入本村的年限将村民分出了一至五等,而凭此享受的福利也各有不同。

为了这个等级制度,500余村民开始了漫长的诉求。

同样走出这一步的,还有九原区尹六窑子村村民代表郝廷亮。

但与张文远不同的是,他成了尹六窑子村二至五等村民心中的英雄——2009年底,尹六窑子村的等级制度率先被揭露,郝廷亮的名字频频出现于各大媒体的报道中。最终,尹六窑子村二至五等村民与一等村民之间的福利差距被缩小。而俨然成为低等级村民代言人的郝廷亮却因被袭击,重伤住院。

“我为村民们做出了贡献,也做了牺牲。不过能取得这个成果,也算不亏。”距离郝廷亮被袭已经过去一年,该案仍未侦结。

由此,同样存在等级划分情况的其他村庄退缩了。

等级村民

新光四村仅仅是张家营行政村的几个自然村之一。

在上世纪80年代,包头钢铁产业的兴盛催生了许多钢铁制品加工厂,吸引了大批打工者前来淘金。张家营的几个村庄即是在这种环境下逐渐发展并形成现在的规模。

1500多人的新光四村目前拥有500多名外来新户。

新户并非是指他们刚刚定居新光四村。

早在1994年,因涉及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问题,新光四村开始实行等级划分,按村民落户年限长短,将全村村民划分为不同等级:凡1970年以前落户的为一等村民;1971至1980年落户的为二等村民;1981年至1994年落户的为三等村民;1995年以后落户的则属于无等级村民。

“这政策一出台,全村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成了无等级村民,无法享受村民权利。”张文远那时尚未落户,其儿子虽被划为三等村民,但也无法承包土地。

随着无等级村民要求政府废除“等级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在1997年新光四村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1981年以后落户到该村的三等和无等级村民终于分到了0.7亩土地。

根据原村主任孙亮成、副主任韩存德、村支书刘忠仁证实,当时虽然没有给这些无等级村民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土地承包事实已经成立。

此政策执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因迁入的外来户增多,新光四村的村民开始重新划分等级,出现了四级和五级村民。

张文远即是在这种情况下成为了新光四村四等村民。

尹六窑子村的“等级制”也是在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分为五等:1963年前落户的村民为第一等级;1963年到1975年的为第二等级;以后每10年划分一个等级;1996年以后落户的为第五等级。据此,五个层级的村民享受集体财产收益的比例为一等村民100%,二等至五等分别按85%、70%、50%、30%。

此外,在五个等级之外,尚有为数不少的无等级村民。

“2005年以后来到新光四村的,都属于‘空挂户’,他们连等级都没有,大约100多人。”张文远无奈地透露,每位村民的等级会世袭到下一代身上。“如果是一等村民,他们的孩子生下来也是一等,享受一等村民待遇。如果是无等级的,那么下一代也是无等级。”

利益分配不公

等级制的出现,归结于本村土地收益的分配。

随着包头市区的扩大,原本偏远的新光四村的土地也逐渐被政府或企业有偿征用,目前村民已没有在耕土地。而相应的问题也出现,土地被征用的补偿如何分配?

2009年,新光四村新一届两委班子上任便面临一次土地补偿款分配。

在等级制的俗规下,一等村民每人领取900元,二等村民每人领取760元,三等村民每人领取200元。而200多名四、五等级和无等级的村民则被拒之门外。

这次分配引起了低等级村民的不满,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政府反映。

2010年3月,新光四村最后的土地也列入征用范围。根据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的通知,新光四村的土地不再继续耕种。而在这次分配青苗补偿款时,新一届村委会领导在以往等级制度的基础上作出改变,即以1981年落户日期为界线,凡1981年前落户的村民,每人领取2000元土地补偿款;凡1981年以后落户的村民分文没有。

由此,此次青苗补偿款的分配,只有一、二等级的村民拿到了补偿款,而以往能分得补偿款的三等村民也被剥夺了收益分配权。

“这一届的村干部是二等户,当然把自己这个等级的待遇提到和一等户一样。”张文远对此非常气愤,他的儿子和亲戚中不少为三等村民。

同张一样有意见的人非常多,新老户村民之间的矛盾开始升级,而新光四村“等级制”也因此被揭露出来。

利益分配不公这一因素也是尹六窑子村等级制被掀开的关键。

2007年,尹六窑子村约600多亩集体土地因修路和建设体育会展中心被征用,共获得政府补偿7000多万元,其中1400万元用于现金分配;1100万元用于补偿占用村民二轮承包土地补偿费;4500万元用于村民住宅楼建设。

最终,种种补偿按照等级分配的方案予以发放。除了现金分配补偿款外,村民住宅楼也实行等级制——一等村民不用缴纳一分钱就能获得45平方米的建房面积,而二至五等则需根据等级分配的比例缴纳差价款,例如五等村民需要缴纳70%的差额。

这个方案是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票决的,但显然结果令二至五等的村民不满。

“这么多年来,我们也为村里做出了贡献,也履行村民义务,应该享受同等待遇。”郝廷亮说。

同样有此想法的村民于2009年12月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反映尹六窑子村的情况,终引起外界关注。

而在这些不满的村民中,杨海代表的一个群体尤为特别。

位于昆都仑水库上游的桃儿湾村,因为经常遭受洪水,统一于1985年、1997年分两次移民,搬迁到昌福窑子、赵家营子、南壕、尹六窑子、井卜什窑子、南沙梁6个村,其中在尹六窑子村共安置40多人。

“我们都属于三等、四等村民。”杨海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因政府修水库和搞建设等原因,破坏了世代生存的地方,他们已经受到伤害,被迫移民他处。但没想到来到新的定居点,这种伤害依然持续,享受不到正常村民的待遇。

而根据包头市九原区新城乡人民政府专门下发的《关于妥善安置桃儿湾搬迁户的意见》,凡从桃儿湾村搬迁落户到尹六窑子村的村民,享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


无法行使的选举权

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按照等级划分虽然是新光四村和尹六窑子村为代表的包头部分村庄的俗规,但包头市政府的解释认为这是普遍存在的一种集体利益分配规则,并不代表村民身份的高低,更无歧视成分存在。

但这个说法显然没有经过深入调查。

“我们老百姓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所以有些情况没有说。”张文远透露,等级划分涉及的除了利益分配,还有选举权问题。

孙启来自包头市固阳县下面的农村,20多年前来到新光四村,从小本生意做起,逐渐有了自己的公司。

2005年,为了孩子能在城区接受教育,他放弃了固阳县的户口,落户到新光四村。

“没有土地,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这些也没什么,但不能剥夺我的选举权啊。”孙启告诉记者,虽然落户于此,但5年多时间,他没有参与过村两委的换届选举,更没有看到过一张选票。“村里根本忘了我们这些人”。

同孙启一样没有行使过选举权的村民在新光四村约有100多人。这些村民因没有土地,习惯上被称为“空挂户”。

“不会的,每个人都有选举权。”新光四村村支部书记訾伟否认这一说法。

矛盾的是,一直不承认存在等级分配的新光四村村主任杨文明,对100多户“空挂户”很有意见,他不耐烦地反驳:“连土地都没有,还有什么选举权?给了这个待遇(选举权),那他们什么都要要了。”

这个相悖的答复让孙启难以接受,他曾经去政府反映情况时提及选举权问题,但无人理会。

而尹六窑子村的“空挂户”们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丢失了最大的一项权利。

“这样的人在尹六窑子也差不多100多人。”郝廷亮粗略数了数。

记者走访了九原区麻池村、新光三村、七村、甲尔坝村等,类似情况的村民不少。其中新光七村600多人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属于“空挂户”。

“无等级的没有选举权,我们这些有等级的也基本上没有什么被选举权。”张文远很无奈,“别说三等、四等、五等村民没有资格成为候选人,即使有,因为村民代表都是一等、二等村民,怎么选都轮不到我们这些人。”

多年来,新光四村、尹六窑子等村的村支书、村主任都产生于一等村民、二等村民的范围内,村民代表也多为一等、二等村民。

郝廷亮的“牺牲”

“虽然这个等级划分主要是为了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也执行了10多年,但随着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健全,这种俗规一定要淘汰。”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根据是否拥有土地或者拥有多少土地来划分等级本身就是错误的,要看村民履行义务的多少。“只要村民履行了村里的各种义务,就应该成为一名享受与其他人相同待遇的村民。”

在党国英看来,这种划分无非是农村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北京城郊接合处的某些村庄也存在新老户享受待遇不同的情况,只不过包头尤为突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也在尹六窑子村等级情况被揭露后发表自己的观点,认为等级划分并非对村民身份的歧视,不能把它作为社会身份的差别。

“长时间利益分配不均,就可能出现身份高低。”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并不认可这种源于集体收益分配的等级制,“无论等级划分的出发点是什么,都不应该执行。尤其还有一些村民不能行使选举权,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违背中国宪法。”

他认为,虽然中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民主决策,但根本上来说,各村的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都不得与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我相信专家说的,这种不平等肯定会取消。”郝廷亮坚信这个结果。

他没想到,结果虽然不全如他所料,但也源于他的牺牲。

2010年1月,他兴致勃勃地接受完媒体采访后,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至:1月19日,郝廷亮参加尹六窑子村两委的扩大会议,因其建议取消等级分配被其他村民打了3拳;1月21日凌晨,郝家遭到不明身份人袭击,门窗及玻璃被砸毁;23日凌晨两点左右,郝廷亮被闯入的陌生人砍伤。

包头市九原区公安局也随后表示成立专案组,但遗憾的是,近一年的时间,此案依然没有侦结。

不过让郝廷亮欣慰的是,尹六窑子村对等级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二等村民为92.5%,最低的也拿到了75%。

“尹六窑子村提高了分配比例,和平二村听说要取消等级分配,我们村还不知道怎么样。”张文远无奈地说。

2010年4月12日,昆都仑区副区长赵太贤曾在村民反映材料上作出明确批示,要求所在镇合情、合理、合法尽快予以解决。当月20日,卜尔汉图镇副镇长杨建炜来到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在村委会召开会议。但会议尚未开始,老户、新户代表之间就产生矛盾,会议最终不欢而散。

之后,尽管张文远等人数次求助政府,但均无结果。

(文中除郝廷亮外,村民皆化名)

(民主与法制时报)





发表于 2010-12-14 08: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的复制。元朝曾把全国人分为四等!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