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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孟津县朝阳镇朝阳村。
去年年底,在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村、镇将农民的耕地卖给了中储粮库。耕地卖出之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标准是每人15000元,至于总共卖了多少钱,村民无一人知晓。
尤其是在发放补偿款时,更出现了违法离奇的现象。同样作为朝阳村的村民,有人得到了补偿款,有人却分文没有!史善云老人的一个外孙和一个外孙女均属后者。
为了讨要补偿款,史善云老人奔波了近一年。
为了讨要补偿款,史善云老人在烈日炎炎下,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从镇里到县里,再从县里到市里,来来回回跑了几十趟!
为了讨要补偿款,70多岁的史善云老人曾经给朝阳镇党委书记闫龙涛下跪磕头,而作为党的书记却无动于衷!
那么,其他村民的补偿款该得或者不该得的都得到了,为何偏偏史善云家的这两个孩子却一分钱也得不到呢?据史善云老人讲:几年前,因为宅基地的问题,他曾告过村支书韩更现,虽说自己告赢了,但在这个村官的心里却埋下了仇恨他的种子。
单是一个韩更现不给钱,史善云老人并不怕,因为他心里想,你韩更现不给,还有上级人民政府哩。人民政府不就是为人民的吗?
不料,这一次史老人想错了,即使没有想错,最起码也是想得太简单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出现上述的情景呢?
经过大半年的折腾,鉴于市、县有关部门和领导的督促,朝阳镇人民政府的信访意见书就像一个难产的婴儿,终于在史善云老人焦心的等待中降生了。然而,当史善云老人把这份意见书拿到手一看,令他哭笑不得,因为朝阳镇政府生产出来的是一个“怪胎”!为何这么说呢?理由如下:
请看朝阳镇人民政府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1.朝阳村9组土地占用补偿款的分配方案是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群众表决通过,符合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那么我想问一问朝阳镇人民政府,假如有三分之二的群众表决,撤掉朝阳镇人民政府也合法吗?你们懂不懂《村民组织法》的真正含义啊!?
2.史晓静、赵帅的户口为空挂户口,不能享受与该村民组成员相同的待遇。何谓空挂户口?请问发明“空挂户口”这个名词的人,你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空挂户口?
3.赵帅户口是在全县公安大接访活动中,经公安局领导批示由派出所报入朝阳村9组,村、组干部均不知晓。(提示:读者朋友千万别笑,否则笑掉大牙可没人担责。)
4.为确保大局稳定,经镇工作组协调,组代表讨论同意一次性为史晓静、赵帅按每人7500元解决。我再问问朝阳镇政府:别人都是15000元,为何非给人家7500元?为了确保大局稳定,你稳定的是哪个大局?
另据史善云老人讲,土地被占后,村里在9月27日统一调整土地时,不但不给赵帅分地,竟然连史晓静原本就有的耕地也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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