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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问题引读者关心 “问暖”热点请您瞧

发表于 2010-11-2 09: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一:今年的暖气费如何收取?
  反映:高新区苗湾社区的方先生想咨询今年的暖气费如何收取。
  答复:记者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获悉,今年的供热收费与去年相比标准不变,居民用热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0.16元,非居民用热价格为每天每平方米0.3元。多层楼房采暖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高层和小高层住宅楼房采暖计费面积分别按建筑面积的82%和86%计算。
  注:楼层数在8层(含8层)以下的为多层楼房,楼层数在9层至11层的为小高层楼房,楼层数在12层(含12层)以上的为高层楼房。
  问题二:入住率达到多少才能开通暖气?
  反映:新区普照湖滨苑的张先生、涧西区新疆路金色家园3期住户张女士、牡丹广场附近一品天下小区的李女士、广文路7号院的穆先生、秦岭路江南绿苑的李女士、衡山路衡山雅居的焦先生、联盟路金色家园的白女士说,他们的暖气初装费等都已交,但物业以入住率低为由不供暖,且几个物业人员说的入住率标准不一致,究竟有没有这种规定?
  市热力公司答复:金色家园小区、一品天下小区已具备供热条件;秦岭路、建设路主管网正在铺设;江南绿苑、衡山雅居今冬可供暖。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答复:关于入住率达到多少才能开通暖气,目前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建议由各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根据小区具体情况来定。
  问题三:住房中途闲置停暖,再次用暖需补交用热基础费吗?
  反映:涧西区兴隆花园的李女士家曾用过暖气,房屋闲置4年间停了暖气,今年想再开通暖气,是否需补交用热基础费?
  答复:李女士是否需要补交费用,应视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分户控制(并联用户)的无人入住房屋,按总热费的25%交纳基本热费;串联用户在供热前向供热收费单位提出不用热申请,经供热收费单位同意并在现场监督下拆除散热器,交纳30%基本热费;若未向供热收费单位申请,擅自拆除散热器的,交纳100%费用。
  有些居民对交纳“用热基础费”有些费解,对此,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解释,用热基础费是保证供热单位的供热成本,只有供热成本有了保障,才能保证其他用户能正常使用暖气。
  问题四:住宅楼没有开暖气口,怎么办?
  反映:周先生家住西工区纱厂西路宇龙花园1号楼,该楼没有暖气,据物业说,1号楼没有开暖气口。周先生想知道,像他们这种情况,什么时候才能用上暖气?
  答复:开通暖气口要按照热力规划,看用户区域是不是有主管网,还要根据用户面积和热负荷,经专业人员测算应接多大的管子。一般情况下,有主管网就可以办手续供热,而小区内部热力站和庭院管网都由小区物业自行建设和管理。宇龙花园小区没有向热力公司提交1号楼用热的申请,业主可先向物业公司了解清楚具体原因,如需用热,请抓紧时间让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五:家中水压低会影响供暖吗?
  反映:市民何女士想知道家中水压低是否会影响供暖。
  答复:家中水压低不会影响供暖。自来水供应管网与热力供应管网互不连通,自来水压力高低与取暖效果没有任何关系。
  问题六:装修未结束,能先交基础费,入住时再交取暖费吗?
  反映:市民王先生的房子正在装修,预计到12月装修完工。他想知道能否先交基础费,等入住后再交全额取暖费。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答复:这也合情合理,用户可与物业协商,并按照问题三中提到的交费标准执行。 
  问题七:申请安装暖气设备的程序是什么?
  反映:魏先生住在老城区万安街万安小区,想问如果小区还没暖气管道,该如何申请安装?
  答复:居民如果想装暖气,需要以物业或者开发商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递交用热申请,并提供用热建筑平面图等资料。热力公司勘察、定线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进行管网建设。
  工程从申请到开始供热要经过核定、设计、勘察、定线、报批、设备定制、工程建设、运行调试等环节,根据不同的工程量、施工环境、施工时机,所需工期时间不尽相同。仅就施工而言一般需要1个月至3个月时间。
  需要提醒的是,因为供热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环节较多,所以用热申请只对小区和单位,不对个人。若个人想要用热,需向所在的小区物业或单位反映,由小区和单位递交用热申请。
  问题八:热交换站产生的其他费用应由用户分摊吗?
  反映:刘先生、徐先生、李女士同是河洛路美好新城的业主,小区物业让他们签一份协议才可以供暖,协议提到,小区有个热交换站,交换站产生的所有费用让小区业主每家交纳将近240元钱进行分摊,说是泵站的热循环费,包括可能产生的电费和水费。他们问这公摊费应该交纳吗?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答复:目前政策上没有相关规定,但是热循环费和热交换站可能产生的电费和水费,已经包含在业主的采暖费中,不应额外收取。
  问题九:室温多少才算标准温度?怎么测量室温?
  反映:涧西区康滇路的王先生想知道,供暖后室内温度达到多少度才是标准温度?
  答复:据供热专家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供热民用住宅室温达到18℃±2℃为标准温度,但是,按照设计规范,我市现行的供暖设施只能满足-5℃时的热负荷,当气温长时间低于此温度时,无论是热源、管网,还是换热站和户内设施的能力都将无法保证设计室温。
  专业人员的测温方法是,首先,测温点的布置要合理,在各供暖区域中部和末端(热力管道出口第一个用户楼和最后一个用户楼)的不同位置,选择不同栋号和房间,根据不同朝向,按上、中、下层次设立测温点,比例是:中部40%、末端60%,阴面60%、阳面40%,上层30%、中层30%、底层40%,同一单元的测温点数量不准超过3户;其次,每天8时~11时、14时~17时为定点测温时间,每个测温点每月至少测温3次(累计计算平均温度)。
  如果是用户自己进行测量,应使用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测量器具,测温点选择在各房间中心位置(对角线交点)距地1.2米至1.5米的高度,关闭室内门窗,入户15分钟后开始测量,测温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问题十:集中供热采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反映:每年采暖季,家住西工区的孙女士都喜欢在暖气片上放水瓶等,借此“烧水”,她想问这样是否可取?采暖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复:这种方式不可取。此外,还应注意,采暖时要保证暖气片上及暖气片周围保持良好的散热空间,不要堆放杂物,装修时暖气片不要密封,以免影响采暖质量;采暖管道上的各种阀门,经调试后,不要随意开关;采暖房间的门窗应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不要随意打掉通往阳台的墙壁;暖气的设计安装有专业的技术要求,不要随意拆除或增加供热设施,也不要改动暖气片的安装位置。
  特别提示:如果您还有哪些“问暖”问题,请继续拨打晚报“问暖热线”66778866或者帮办记者电话13403792256和13663880419。 (记者 郑凤玲 冯莹雅 通讯员 张建华 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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