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国摔跤冠军张家强被判刑20年
松原市宁江区法院11日对以张家强为首的涉黑团伙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张家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75.5万元。 《扬子晚报》报道,松原市宁江区法院11日对张家强涉黑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约有近百名旁听者出席。据了解,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长达262页,审判长宣读了近3个小时。
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被告人张家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7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数罪并罚,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张家强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75.5万元。
张家强,绰号“强哥”,曾在吉林省体工队专攻摔跤项目并两获全国摔跤冠军,他自2000年以来长期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等组成黑恶势力团伙,在松原市为非作歹、欺压百姓。2009年10月14日晚,省公安厅、松原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在武警松原支队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张家强、 吴迪、张建绪等14人犯罪团伙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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