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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涉嫌强奸 父亲欲“利诱”女方作伪证被批捕
魏某强奸刘某后被民警查获,其父为“捞”儿子,买通被害人刘小姐,以“女友”名义为魏某作伪证,并让刘某到公安机关撤案。日前,魏父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方介绍,今年8月14日凌晨2时许,魏某骑摩托送女友王小姐和女友的朋友刘小姐回家,走到半路,王小姐喝多了要吐,魏某停车将女友放在路边。随后,魏某将刘小姐抱到昌平某小区南侧河边草坪上,以言语威胁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魏某被民警查获。
魏某被逮捕后,魏某的父亲多次联系刘小姐,请她吃饭,要私下解决这件事情,并先后给刘3千元。魏父还承诺等魏某放出来后再给刘小姐5万,但是要求她到公安机关改变陈述,称和魏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正在谈恋爱,因为生气吵架而告其强奸,想撤销案件。
因害怕刘小姐反悔,魏父还要求刘签下私了协议,内容:我们双方原是朋友关系,不愿再追究魏某任何责任;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男方主动补偿女方人民币5万元整。刘某, 2010-9-8。
随后,9月13日,刘小姐“兑现承诺”来到公安机关,慌称和魏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因为一时生气吵架而告魏某强奸,还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日前,昌平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将魏某父亲批准逮捕,以涉嫌包庇罪将刘小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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