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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经过七年之后,恐怕连“痒痒”也没有了,继之而来的就是“审美疲劳”阶段了。 听上去有点“冠冕堂皇”的自嘲,实际上却是天大的实话。
让两个男人和女人十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长相厮守在一起,还要整日里信誓旦旦地“不离不弃”,恐怕真的是神经出故障了。
有人总结说,婚姻走到最后就已经转化成无法分离的“亲情”了。
恐怕这是婚姻的“最高境界”了。
虽然期待和羡慕这种“最高境界”,却终是不敢奢望。
因为,这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理想化情感,还停留在“爱情期”的“病理阶段”——不切合实际的想像。
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女子社会地位日渐提高、经济能力日渐独立并且增强的21世纪的今天,过去那种“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守旧思想已经彻彻底底地被颠覆了。
而且,我们不能否认的是,不管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朋友、爱人;同事、邻里,相处的好与不好,纵然有很多因素,唯独这“亲情”它必须得有一个“充要条件”,那就是——血缘关系。
所以说,“亲情”式的的夫妻,既不现实,也有点矫情。倒不如民间老话所说的“少年夫妻老来伴儿”来得实在。
年少时是男欢女爱的一对“鸳鸯”,一对“冤家”,真正是“见不得,又离不开”地吵着、闹着,为了什么?是为了彼此磨合,加深了解,求同存异,以期老了,能有个“伴儿”。
所谓“知音”、“知己”是非上了点年纪的人才能悟出一二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历的却是这样一些画面:伴随着一日三餐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孩子教育的手忙脚乱,不很繁杂但也“剪不断理还乱”的两个家族之间的琐屑小事……当为了一点事后根本就想不起来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争论不休的时候,情绪失控的“两只爱情鸟”当初“爱火灼灼”的眼睛,那一刻飞出来的恐怕都是“双刃剑”,至少也是一把“小李飞刀”,几乎都想让对方“一剑封喉”、“刀刀毙命”。
其实,只要别酿出“祸端”,夫妻吵个架、逗个气也不失为生活中的一种乐趣。
只是,婚姻中,两人的饮食口味甚或是性格爱好都可调和,性情志趣却是无法迁就,否则,就是一种痛苦。
于是就有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东西”之说。
其实后人误解了其中的意思,并非某一方太过“势力”,太过“薄情”,而实是“志不同不相与谋”,不过是应验到“大难之时见真情”的那一刻罢了。也只有在大是大非来临之时,才蓦然发现:“呀,我们根本就是两个南辕北辙的人啊!”
经过痛定思痛,深思熟虑后的“离异”,应该是一种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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