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丁俊丽)“伊川法院执行局效率真是高啊,昨天才立的案,今天就给我把钱执行到位了!我奔波了两年的案件,你们一天就给我解决了,感谢伊川法院!
2017年7月27日下午,伊川法院执行局局长助理石会林法官的办公室里,一个六旬老汉武某紧紧握住石法官的手,激动的说。
原来,在2015年3月,申请人武某的儿子小武在学校课间操时与其他学生康某发生肢体冲突,并造成小武受伤骨折并最终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被告康某及家人和学校都不愿承担责任,武某无奈诉至法院。经过漫长的一审、二审,终于在2016年12月拿到胜诉的判决,二被告共偿还原告各项赔偿费用共计三万余元。但是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二被告依然熟视无睹,拒不履行义务。2017年7月26日,无奈的武某依法向伊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7月27日上午9时,分到案件的石会林法官了解案情之后,在电话通知二被告无果之后,当即组织执行小组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上午9:40分,石法官带领执行队员一行到达被执行人学校所在地,经过耐心的讲解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的严峻后果。在执行人员的劝说和当前大执行的强大影响力下,被执行人当即同意履行义务;另一组人员也大获全胜,被执行人看见警车开到门口便立马同意偿还钱款。11:40分,石法官带领执行小组凯旋。对于申请人武某来说,这些钱都是孩子的治病钱。事不宜迟,顾不上吃午饭,冒着炎炎烈日,石法官当即给申请人送去执行款。7月27日下午1:05分,申请人武某顺利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看着申请人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尽管我们的执行法官疲惫不堪,但依然充满了自豪感。
从案件立案到执结,仅仅只用了一天的时间。这不仅是伊川法院执行局干警的高效、快捷,更彰显了伊川法院对于“用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勇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