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体育界要把广场舞加入全运会的群众体育项目的消息引发热议。可以说,广场舞作为一项深受群众喜爱的全民娱乐项目,目前在中国的参与人数越来越多,很多晚上吃完饭不工作、不学习、不看书看报的中老年人,都喜欢去广场上找一个队伍去跳。如今,这项群体运动从街头跳到全运会,本文认为这并不能为其完全洗白,因为它的确存在一些弊端。
广场舞
有人认为广场舞的兴起是随着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健康问题逐渐重视的产物,但是本文认为这种舞蹈是很多退休职工茶余饭后的娱乐项目,即使是能够锻炼身体,但是它毕竟不是真正的体育舞蹈,把它强拉入体育运动项目,并没有法理依据。北京奥运会的确掀起了全民健身热潮,但是广场舞是否为体育项目的争论,却一刻也没有停止。
客观地说,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参与广场舞的大多数人也都是中老年人,广场舞更多的是为他们搭建了社交平台,让大家交流的目的明显高过体育运动本身。如果以社交为目的,那么广场舞的确可以帮助中老年人找到自信的生活方式,使他们不至于在互联网时代被边缘化,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但是,不能为了排遣个人的寂寞,影响了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个道理,想必谁都懂。
更有甚者,广场舞的迅速发展背后的争议也一直不断,噪音扰民问题、占用公交交通资源问题、家庭和睦等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比如广场舞不在广场跳,在居民生活区域、在马路上跳,就深深被其他群众诟病。2017年5月,河南省洛阳市王城公园的篮球场内,年轻人在打篮球时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场地问题发生冲突,双方拳脚相向的事件,其实就是真正的体育与伪体育之间的纠纷,这种纠纷没有法理依据,根本无法解决。
针对广场舞发展过程中伴生的社会性问题,不少地方推出法规条例进行规范,并聘请了社区指导员辅导、监督。某地2014年发布的《X市公园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规定:每日13时至15时和22时至次日8时为限制时段,无论集体或是个人,违反音量限制开展健身、娱乐活动,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严重者作出罚款处罚。有了条例,就是巨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条例之中的细节,也还有商榷的余地,比如限制时段的问题,22时之后,还会有老年人跳舞吗?不限制中老年人跳舞的高发时段19时至21时,却限制22时至次日8时的后半夜,这就是值得商榷的地方。
但愿,在全运会之后,关于广场舞,会有更多的人关注,于体育,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