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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说的:惯孩子,就是对子女的=溺爱。
惯:习以为常的,积久成性的。 纵容,放任,迁就。惯,习也,惯宠(宠爱纵容)惯习难改 。
溺爱:溺爱,照顾者和儿童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特征。此时照顾者(通常是母亲)庇护孩子,同时也妨碍孩子试图作出独立行动的任何努力。同:过分爱护。
两个词汇的意思是一样的,都在提醒我们:不要惯孩子,过分溺爱,结果是会给社会、家庭带来灾难。
生活中,父母的依宠子女,必然培养了太强、过分的个性,怕苦怕累、不能进行社会交往,如果及时修正,还好,性格未改善,心胸狭隘,脑子会出现疾病,也就是:抑郁症。
上世纪初,在洛阳流传一故事:说一死刑犯在刑场提出要求:要最后吃一口母亲的奶水,奇葩的要求再次被母亲答应,该犯当着众人的面,咬掉了母亲的乳头说:如果不是你“惯我”,我能有今天….?”故事的真伪无法考证,但洛阳的老人们都相信:这是真哩,情节震撼,
令人发竖,心灵颤抖,振聋发聩….
今日写:惯孩子、溺爱,是社面上发生的“事儿”的提醒,但愿我们的老人们都能认知:溺爱如养虎为患,不懂养儿道理,任性发展,必然出—逆子、出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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