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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惊魂”频上演 应该找谁讨说法?

发表于 2010-11-3 1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洛阳网11月2日讯  1日下午,家住洛龙区天元在水一方小区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称,他的10岁儿子在乘电梯时被困近2小时,而小区物业的态度令人气愤。记者了解到,在各小区里的“电梯惊魂”事件,频频发生。
10岁儿童被困电梯
31日上午,张先生10岁的儿子去姥爷家吃饭。可孩子的姥爷在张先生家楼下等了很久却不见外孙从电梯里出来。之后,家里的大人四下寻找,始终不见孩子。张先生回到小区时发现,有个电梯停在4楼很久了,他跑去查看,发现孩子被困在电梯里。
之后,张先生先后找了小区物业人员、售房部工作人员、电梯维护人员,最终电梯门被打开时,停在四楼的电梯已经滑到了一楼。“孩子被救出来时已经在电梯里呆了近2个小时,幸亏没出事。”张先生说,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出现此情况是因孩子没有操作电梯的能力,“这太不负责了”。
记者到现场后发现,张先生所住楼栋的两部电梯年检合格证已过期,且电梯内没有安装监控系统。负责管理该小区的双枫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电梯本身没有问题,已经通过年检,只是没有及时更换年检合格证。他说,造成小孩被困的原因可能是孩子年龄小,其操作不当导致电梯死机,才发生这样的事情,提醒未成年人在乘电梯时最好有成年人陪同。
访友遭遇“电梯惊魂”
10月30日,市民郭先生和妻子带着儿子到新区长兴华苑看朋友时,电梯升至27楼附近时突然停顿了一下。几秒钟后,电梯猛然向下坠落,之后彻底停了下来。由于电梯门无法打开,电梯内的求救门铃失效,电梯内的人手机没有信号,半个小时过去了,一家人还被困在电梯里。
最后,郭先生用钥匙把电梯门撬开了一条缝,用手扒开了电梯门。郭先生发现电梯悬在25楼和26楼之间,距离25楼地面约1.5米,一家人只好小心翼翼地跳了出来并报了警。
半个多小时后,郭先生一家从朋友家出来时,电梯已经被修好。可郭先生10岁的孩子说什么也不坐电梯,只好顺着楼梯走了下来。当晚孩子做了噩梦,哭闹不止。
“电梯惊魂”屡屡上演
类似发生在电梯里的惊魂一幕,在各个小区屡屡上演——
4月18日,洛龙区公务员小区,一名8岁男孩被困电梯内,多次按电梯内的报警器求助无效,最终,孩子的哭声引来了其他居民,小男孩才获救。
5月21日晚6时许,涧西区周山路银隆家平方小区,居民王先生在电梯里被困约半小时,出来后他明显感到身体不适。
6月1日,九都路香榭里阳光小区,电梯忽然从17楼坠落至2楼。乘坐电梯的两名市民说,那已经是该电梯第三次出现失控情况。
……
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反映,仅10月下旬,他们就接到三次被困电梯的求助电话。
应当找谁讨说法
自救逃出的郭先生说,事情已经过去两天了,物业并没有出面道歉,电梯修好后也没有及时通知业主,这令郭先生很不满。而其他像郭先生遭遇“电梯惊魂”的市民,担惊受怕后也不知该到何处讨个说法。
对此,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的张彦立律师说,小区物业作为电梯的管理者,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转。如果因为物业的疏忽导致居民遭遇“电梯惊魂”,人身安全和健康遭遇损害,居民有权依法向物业公司讨说法。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的工作人员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将协同特种设备检验所,对电梯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市民因遭遇“电梯惊魂”迟迟未获救而想要讨个说法的,可先与物业进行交涉。如果系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市民也可拨打64335900向特种设备科投诉。
(见习记者 王文斌 马毓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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