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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旅游市场已进入暑期旺季,不少网站推出了“团购游”。然而,主打“低价牌”的“团购游”在吸引消费者的同时,其旅游质量却难以得到保障。
“团购游”悄然兴起
近日,旅游成了团购网站的“新成员”。出行者一起“团”酒店、门票或者旅游线路等,可以享受到比团队游还低的“团购游”价格。
记者在一些团购网站发现,价格低是“团购游”的最大特点:“原价2760元的海南5日游仅售388元。”“原价1310元的桂林、阳朔3日游仅售299元。”“原价3280元的云南6日品质游仅售488元。”……团购这些旅游产品的网民少则十几人,多则数十人。
“由于网上团购的价格要比旅行社组团实惠得多,而且省去了联系旅行社的麻烦,所以,不少年轻的‘网购族’成了团购旅游的主力军。”南昌路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说,在一周时间里,同样一个旅游产品在旅行社只能吸引10多名游客报名,但在网上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低价背后暗藏隐性消费
今年3月,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赵先生参加了某网站团购到云南的旅行团,当时的报价只有500多元,然而整个行程几乎成了“购物游”。“五天玩下来,景点没看什么,店倒逛了不少。”赵先生说。
九都路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社作为旅游中间商,通过形成特定数量的团队向景区、酒店等议价,以获得一定折扣,一个短线游产品的利润只有几十元钱,长线游产品的利润只有上百元,能有数百元利润的产品很少。而一些团购网的旅游产品动辄打出五折,甚至一两折的卖价,这样,带来的只会是服务质量的下降和变相消费的增多。
以标价388元的海南5日游为例,游客需要先从洛阳到达海口,再通过购买的旅游券游览景区、住宿。游客的交通等各种费用算下来,还高于在本市旅行社组团游产品的价格。而且,388元也不够游客在海南的住宿、餐饮等费用,游客难免要被地接旅行社安排二次消费。
团购旅游产品需谨慎
市旅游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与在旅行社报名不同,多数旅游团购网站不提供发票和旅游保险,也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或纠纷,消费者很难维权。
这名负责人说,在团购时,如果涉及具体的旅游线路产品,市民要谨慎选择:一是挑选有资质的大型团购网站,并注意查看旅游产品提供方旅行社的资质;二是详细了解旅游产品是否存在自费项目、购物项目等隐性消费项目;三是签订旅游合同并保存网站上的证据,便于出问题后索赔。(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戚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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