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反映公路收费标准过高、个别收费站超期收费等现象,省政府开始“动手”整治了,准备用一年时间“摆平”。 为此,省政府不但叫停了“超过批准期限收费站”依旧收费等8类收费公路项目,还要求立刻纠正4种违规收费行为,对于收费标准偏高的路段要降低通行费标准。 总体目标 用一年清理公路违规收费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我省从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21日,在全省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我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将在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而且,还要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清理内容
叫停8类收费公路项目纠正4种违规收费 根据规定,省政府立即叫停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超过省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等8类收费公路项目。 也就是说,对于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此外,省政府还要求立刻纠正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以及收费公路与非收费公路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等4种违规收费行为。 收费标准 收费偏高的路段要降通行费 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后,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同时,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确保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负担有所减轻。 信息公开 撤销或合并收费站点须向社会公布 根据规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本地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 对经省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方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