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网

搜索
查看: 1306|回复: 0

河南落实新规免职42名矿长

发表于 2011-7-26 2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严厉地追究煤矿安全责任,河南省对去年发生死亡事故煤矿的42名矿长重新给予免职处理。这是河南省安委会向“2011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记者提供的消息。 河南省安监局局长张国辉告诉本报记者,以往煤矿死1到2个人,矿长是不被免职的。但按照河南省今年的最新规定,煤矿事故哪怕死1个人,也要免职矿长,这42名矿长正是在这一新规下于今年4月被予以免职处理的。
  今年河南省政府对2008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补充意见》,对煤矿责任事故的追究更为严厉:煤矿只要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就立即停产整顿,给予矿长、分管副矿长免职处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省辖市市长、分管副市长也将被先行免职。
  2010年,全国8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中有两起发生在河南。河南省安委会的汇报材料指出,该省将创新煤矿事故先行问责机制。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煤矿、集团公司、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行免职,并要求召开职工大会公开结果。此外,年产15万吨的煤矿只要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就要依法关闭,煤矿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
  从目前情况看,乡镇小煤矿依然是事故“重灾区”。旨在降低煤矿安全风险的河南省新一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正在进行,首批466处矿井将被兼并重组后划归中平能化集团(下称“中平能化”)、河南煤化集团等六大国有煤炭集团,一些资源条件较差的煤矿则被下令关停。据了解,一般小煤矿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不足,很容易产生安全隐患,而在兼并重组的过渡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小煤矿逐利违规生产现象时有发生。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四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郑州市东兴煤业重大火灾事故、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特大事故、平顶山市兴东二矿特别特大事故等,都是在被责令停工整顿期间违规生产造成的。
  对此,河南省提出,要不间断地对停产整顿矿井突击夜查,同时加快煤炭兼并重组,将“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和“资金投入到位、管理团队到位、技术措施到位”作为一条硬性规定加以强调,对年底之前不能保证“三真”、“三到位”的,要从严追求省骨干煤炭企业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责任。“6家国有大矿在兼并收购中,必须控股在51%以上。这需要大量资金,此前操作中曾出现过资金投入没有完全到位等情况。”张国辉告诉记者。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