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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套警察”钟显聪和叫板公安部的毕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

发表于 2011-7-31 11: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贵州毕节一名女教师称自己在醉酒后被阿市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强奸。女教师报案时,当地警察钟显聪称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随后,钟显聪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纪委调查。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称钟显聪办案过程中掺杂了自己的语言,引起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7月18日《潇湘晨报》)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事件轰动一时。舆论压力之下,涉嫌强奸的官员王忠贵终于被逮捕了,发表“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言论的“避孕套警察”也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了。这让我们再次见证了媒体和舆论的力量。媒体和舆论推一推就动一动,否则就能拖就拖甚至不了了之,似乎早已成了不少地方的常态。“围观改变中国”或许有点一厢情愿,但围观能够改变某些具体事情的发展进程,却还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找法律不如找媒体,上访不如上网”的中国特色,必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继续存在。
  
    在为“迟来的正义”感到些许欣慰的同时,发现毕节市公安局对“避孕套警察”进行处理的理由很是有趣:钟显聪办案过程中掺杂了自己的语言,引起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领导的“精神实质”是这样的:事情倒不算啥,关键是这个傻警察说错了话,并且错得太离谱太搞笑以至于被媒体抓住把柄炒作了一把,给公安机关和当地形象抹了黑。那么,假如“避孕套警察”办案过程中没有“掺杂自己的语言”,假如他不是那么倒霉“引起媒体炒作”,假如没有造成所谓的“不良影响”,是不是就不存在问题了,就不必予以处理了呢?
  
    “避孕套警察”的主要问题绝非“办案过程中掺杂自己的语言”。据媒体报道,受害女教师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表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钟显聪不仅口出奇谈怪论,更重要的是他在劝受害人“私了”,他在强奸法律、为坏人提供保护,有“枉法”之嫌。而很多时候,“枉法”都可能跟“贪赃”两字紧密相连,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对此也应有所警觉呢?
  
    据记者调查,受害者周琴及其家属说法与警方调查结果存有三大矛盾,一是警方是否有主动保护现场,二是钟显聪是否饮酒,三是钟显聪是否单独一人给周琴做笔录。这些细节关系着警方有无失职渎职甚至违法乱纪的认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记者询问“钟显聪中午出去饮酒的那天是星期二,是否违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时,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反问道:“为什么要出台这五条禁令呢?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这番言论比较给力,但是否有点口不择言、“掺杂自己的语言”之嫌呢?如果也因此引发媒体“炒作”,政委同志情何以堪哪。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涉嫌强奸,派出所教导员发明“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先进理论为其开脱;派出所教导员的引发了舆论狂潮,公安局政委不仅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甚至不惜否定五条禁令叫板公安部,当真令人对当今官场的“铁板一块”既感且佩。很多官员头上都有“保护层”,或者说罩着个坚硬的“避孕套”,上镌几个大字:官官相卫,你好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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