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网

搜索
查看: 2595|回复: 1

“买旧换新”不违规 巧打算盘得实惠

发表于 2010-11-4 14: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洛阳网11月4日讯 为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一些市民会到旧货市场购买旧家电后再参加“换新”活动,这使得废旧家电成了“香饽饽”,好卖难收。律师表示,没有法律禁止市民采取上述方式购买新家电,市民的做法与国家推出这项政策的初衷也没有冲突。
  买台旧彩电“赚”300元
  昨日,刚装修好新房的市民宋先生在一家电卖场看上了一款售价6000多元的43英寸液晶电视,他想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宋先生在旧货市场买了一台19英寸的旧彩电,然后用旧彩电“以旧换新”。“花了100元买旧电视,买新电视补贴了400元,算下来赚了300元呢。”他说。
  旧家电好卖难收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收购旧家电的生意难做了。原因有二。
  第一,旧家电被回收后再出售,卖不上价钱。目前,我市市场上14英寸旧彩电的价格在50元左右,19英寸和21英寸旧彩电的价格分别为70元左右和100元左右,最便宜的旧洗衣机价格在200元左右。
  第二,卖旧家电的市民少了。很多打算买新家电的市民都会直接用家里的废旧家电“以旧换新”,少有人将旧家电低价出售。
  “买旧换新”并不违规
  先买旧家电,再“以旧换新”——这种做法违规吗?
  大进律师事务所谢律师表示,“以旧换新”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市民“买旧换新”的做法没有影响国家促进经济增长、回收高能耗旧家电的政策。(见习记者 申利超 )
发表于 2010-11-4 22: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上不会掉馅饼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