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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12月30日讯 携带大件行李乘公交,会对其他乘客的通行或者乘坐会带来影响。2011年1月1日起,随着《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正式实施,将对乘客携带行李的重量及大小等做出规定。
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包括总则、规划建设、设施管理、经营管理、运营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七条。该《条例》的出台,将为今后洛阳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其中,《条例》第五章规定,乘客携带重量超过十五公斤不足三十公斤,或者体积超过零点一立方米不足零点二五立方米,或者占地面积超过零点二五平方米不足零点三五平方米的物品,应当另行购买一人全票,并放置安全。
根据此项规定,携带一袋25公斤的大米、一个半米见方的木箱,或者一个超过60厘米宽的包袱乘坐公交车,都将为这些行李买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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