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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跟振的婚姻在平淡无味中度过了九年,这种在中国乡村非常普遍的“对小亲”式的联姻方式,让萍在7岁的时候就在父母的主导下,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了一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小男孩。在萍读高中的阶段,萍曾强烈抗议坚决要求父母取消这种包办婚姻关系,可是,在父母的强烈反对下,萍不得不在20岁的时候,嫁给了自己一点都不爱的振。
婚后两人的关系也没有什么好转,萍总是在不情不愿中被迫过夫妻生活,由于对振没有任何好感,自然也培养不了感情,在九年的时间里,萍的内心很是痛苦和伤痛,哭过也曾经闹过,后来,孩子出生了,自己也感到累了,似乎自己的情感重心有了新的依托,九年时间也就在平淡无奇中过去了。
萍决定跟振离婚虽说有缺乏感情基础的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痛恨老公的赌博嗜好,不管家里农活是不是很忙,不管孩子是不是生病,也不管家里已经被他输得精光,每天仍然改不了爱赌的习性。在萍苦劝和痛哭甚至威胁离家出走的情况下,振也曾经朝天发过毒誓,甚至把左手的小姆指也剁了,可好赌的本性依然能改,为此,萍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女儿已经8岁,离婚以后归男方。
离婚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因为不是和平分手,为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起了纷争,萍考虑到女儿跟了嗜赌成性的父亲会吃很大的苦,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可男方不答应,坚持着如果萍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双方都为了各自和利益而暴露出了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
萍只身出来打工,离开了老公心里反倒是有了一种莫名的如释重负般的轻松,在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打工,由于有高中学历,在工厂里工作又认真负责,加上不再有小女孩的那种谈情说爱,因此,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赏识。
萍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对女儿还是放心不下,一直跟前夫商量着让女儿跟妈妈过,可前夫总是不答应,说是想要女儿就必须做给选择:一是复婚,理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当以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他可以保证自己不再赌博,对老婆和孩子会更好;二是如果不答应复婚就从此不再让萍见到女儿,甚至还会让女儿知道是妈妈抛弃了他们。萍知道振陋习仍然难改,每天孩子不管,就喜欢泡在赌场,因此,虽然是很担心自己女儿的生活情况,但打心眼里这是不想跟振复婚的。
从没有感情基础但还算稳定的婚姻一路走到婚姻解体,应该说是长久以来积压在自己内心不和的感情总爆发,并不是一朝一夕或是感情冲动决定的事情,日积月累的矛盾加上没有感情基础的生活,各种各样的矛盾都没有能够及时化解。婚姻中的男女,当感情好的时候是什么都可以不计较的,而感情不好的时候,任何小的问题都可以放大到不可原谅。更何况,自从萍跟振结婚以后,从振身上暴露出来的陋习和卑劣的品行是越来越多,屡教不改早已让萍对振彻底的死了心,现在,振用绑架女儿的方式来让萍跟他复婚,如此自私贪婪和不择手段只能引起萍更大的反感。
结婚的时候自己太年轻,不过理性,又是在父亲的高压手段下屈服的,只是听父母说他人还不错,比较老实,自己也没有勇气以死进行抗争。结婚后,萍发现两个人之间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性格差异又很大,还没有相同的价值观念,精神上的交流就更加没有了,再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
以前,萍也曾经有过认命的想法,如果老公是一个勤勤恳恳做事,一心一意为了家庭幸福在努力的人,萍的一辈子有可能也就这样了,毕竟,在她们农村,祖辈很多人结婚前同样不认识,不也是这样过完自己一辈子的吗?
然而,一次次的妥协和一次次地无原则退让,已经让萍备受压抑,身心更是备受煎熬,尤其是出现跟婆婆之间的矛盾的时候,老公不是站在自己母亲的一边就是任其发展,从来都不会想办法进行化解,似乎他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赌博,从来就没有圆满过的感情,加上生活中日积月累产生的裂痕,这样的婚姻还有可能破镜重圆吗?
夫妻之间相处的基础应该是要有共同的价值观念,有相互信任的情感基础,然而,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一旦真的破裂,怎么可能用复婚来重修相互之间的信任感?孩子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固然没有错,但如果只是为了考虑孩子的感受而回过头去重新过那种貌合神离的日子就是对孩子好吗?
萍现在是越来越迷茫,内心很想自己的孩子,可是,老公的态度又让她不能不犹豫,没有感情了的夫妻要不要为了孩子而继续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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