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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家族财富管理启示

发表于 2011-11-1 14: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30多年的经济发展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富人群体,福布斯近期发布的《2010中国私人财富白皮书》称,2010年中国高净值人士(私人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预计有38.3万人,其拥有的可投资资产总额达到22.4万亿元。

  目前,越来越多的创富者正在将财富传承给后代。“创富难守富更难”,如何才能跳出“富不过三代”的怪圈,是每一位创富者所关注的问题。
  秦可卿的家财管理之道
  家庭财富管理,其实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
  在《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家族财富管理之道对于当今社会日益增多的创富者或许有所启示。
  话说荣国府干练的职业经理人王熙凤,年纪轻轻、管理才华初露锋芒,这日沉沉睡去。恍恍惚惚看到前日刚刚去探望过的秦可卿翩然而止,满眼忧虑说:“婶婶好睡,我将去了,特来告别,只是尚有一件心愿未了。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
  凤姐乃痴人也,忙问可有永保无虞之法。
  除凤姐之外,秦可卿是贾家这个名门望族中另一位管理能力极强的女性,在深谋远虑方面比凤姐更高一筹,只可惜红颜薄命,临走前一番肺腑之言,将贾家当下的繁盛和未来的退路均做了周全的谋划。
  秦可卿如此的年轻,却为家族深谋远虑,实属远见卓识。她之托梦有着非常现代的意义。在她的意识中,一个家族抑或个人,一生是平安无虞还是否极泰来,总归是周而复始。要在盛时考虑到可能败落的退路:第一是在祖坟附近置产;第二是将家塾与祖坟设于一处,方便管理。在家族最有钱的时候拨出专项钱财作为祭祀的费用,因为古时以孝治国,祭奠祖先灵位的经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哪怕是家族中哪位重要人物因为政治原因,此项钱财也免于充公。
  中宏保险精英部营业主任张腾云认为,秦可卿为贾府谋划的后路印证了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常将有时思无时”,留给当世族人和后世子孙的钱财要具备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是在盛时准备,数额足够多;而且有一部分必须针对教育,专款专用;第二,此项大额的款项必须是安全的,受到法律保护,万一发生意外也可免于充公。唯有促使家庭根基,才能使得家庭精神得以绵延传承、泽被后世。
  巧用寿险传承家族财富
  在现代社会,人们可以更多地借助信托、保险等财富管理手段来实现家族的财富传承。
  张腾云认为,对于高净值人士来说,人寿保险不仅仅只提供风险保障功能,还可以隔离家庭财务与企业经营的风险。
  保险单是一份法律合同,可以效仿秦可卿所说,在家庭和事业处在盛时,截留一部分资金在个人风险保障和资金储备上,与保险公司约定个人身价的保障额度,就可以在现在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未来拥有的确定资产。
  简单说来,人寿保险以个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标的,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可以帮助规避破产、查封财产、遗产纠纷等诸多风险。
  首先,人寿保险是不纳入破产债权的资产。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追偿人寿保单的现金价值。美国安然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02年宣布破产,其首席执行官肯尼思·莱曾购买了一份保额为37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安然破产后,公司所有的资产均被清算,唯有这37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得以保全,债权人无法以此为由起诉肯尼思·莱夫妇,按保险合同约定,他们每年可从此保单中领取90万美元的养老金安享年。该项规避风险的方式,在中国新《保险法》中一样受保护。
  其次,人寿保险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张腾云说,“根据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即使该保单的被保险人因为风险发生,银行资金、固定资产都有可能被冻结,人寿保单便具有了“贾府祭祀资金”的功能(即使有一天有了罪,其他产业都可以被充公,唯有祭祀产业是不必“入官”的),家族即使一时败落,依然可以凭借人寿保单的现金价值谋图他日东山再起。
  在很多家族中,常常因为家族核心人物的离开,逝者尸骨未寒,生者却为逝者身后的财产闹得不可开交,名门之后更是登上报刊媒体的八卦头条。人寿保单则规避了纷争,成为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作为人寿保单的投保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将自己身后获得的保险赔偿指定给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中的一个人。该项受益保险金只归受益的当事人专有,其他人无权支配。
  同时,作为人寿保单的受益人,其保险金请求权来自人寿保险合同的规定,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既不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所以,高净值人士可以借助人寿保险这个工具,在自己生前、身后为自己和家人准备一大笔免税的金融资产。
   家族信托的作用


  现实中,家族财富传承往往不容易做到,因为大家往往忽视了信托可以起到的作用,这就是历史上、国际上流行的家族信托。
  诺亚(中国)财富管理中心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李要深说,“与我们所熟悉的信托产品(可以看作企业信托,即帮助企业获得资金)不同,家族信托演变于个人信托。个人信托即个人委托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处置财产。由此推演,家族信托即信托机构受家族(一般是家族某代首脑)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族财产。”
  家族信托不是简单地让金钱财富保值增值,它更多的时候是在保证家族事业的传承。李要深称,“我们遗憾地看到不少因为遗产分割而导致的事业分崩离析。随着社会和个人财富的急剧增加,因为遗产而引发的纷争比比皆是。遗嘱只能保证继承人的权益,而无法保证家族事业的传承,相信每位创富者都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开创的事业能长久不息。”
  事业的经营是有风险的,如何保存事业的“火种”,或者说让一部分财产能“风雨不动”,相信这是创富者所关心的问题。也就是说避免了因为事业出现波折而影响生活质量。李要深表示,信托具有的资产隔离性可以做到这一点。
  所谓资产隔离性,指的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受信托期间委托人所形成的债务的影
  响。即使委托人破产,信托财产也不会被清算。基于这一点,创富者在正常经营事业的同时,将一部分财产委托信托机构去管理,将他人(如儿子)作为信托受益人。即使事业不顺甚至
  失败,起码信托财产的稳定收益还能保障其生活。切记的是,不能将自己作为受益人,否则信托财产仍然会受到债务的影响而被清算。一旦将财产做成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就不能随意处置。
  “虎父无犬子”只是一种美好的希望,并不是每一位继承人都有经营家族事业或者打理财富的能力,所以简单地将家族事业或财产交予亲人和后人,并不一定能保障他们的生活,反而使得事业可能走下坡路。
  将家族事业做成信托的形式,即信托控股家族事业,聘请外部的优秀管理人来管理企业。
  将亲人作为受益人,亲人可以享受企业经营的收益。这一方面保证了企业、事业的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也使得亲人生活有保障。
  李要深表示,目前我国尚无遗产税,但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财产只要转移就会有税收,做成信托的形式就可以规避这一点,这是合法的避税,而不是逃税。从海外情况来看,遗产税的税负相当高,大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高的可达50%以上。信托财产是免税的,继承人只是享受收益,而不真实接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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