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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超级版主“幸福一生”的“残联理事长强奸陪酒女公务员是够残的了”的报道,非常赞同楼主的观点。
人常说:乱世用重典。在咱们上上下下共同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却总有这些“刺眼”、“糟心”的不和谐现象出现。我只想问一句:在我们政府各权力部门的“长官”群体中,类似这种“心理残缺”的干部知有几何?!怎样才能保证平时道貌岸然的这“局”那“长”们不会在酒醉的“美女”面前道德崩溃、理智晕菜?!又如何避免“陪酒需美女”这种不成文的潜规则的形成?!固然“命严方可以肃兵威,令重始足以整纲纪”,但中央、地方三令五申的法令不可谓不“严”不“重”,何况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是个正常人就做不出来!为什么偏偏有点权力就“利令智昏”呢?我们的干部选拔、政绩考核、舆论监督、奖惩制度、制裁手段。。。。等等如果还是一如既往的只做表面文章,一味的只唱赞歌的话,此类事件就绝不会仅仅是偶然的了!只希望我这是“杞人忧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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