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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屈不挠写人生

发表于 2012-2-4 11: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万超,河南省伊川县人。几年前在一场电击事故中失去双臂。为了养活上高中的女儿,自己苦练书法,而今小有所成。在洛阳关林庙会上,他一直在写着粉笔字。就是想告诉过往的人们,没了双臂,不能逃避尽父亲责任。不屈不挠,,一样书写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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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21: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不懂,看贴总是不回 ,一直没提升等级和增加经验,现在我明白了,反正回贴可以升级 ,也可以赚经验,而升级又需要经验 ,我就把这句话复制下来
,遇贴就灌水,捞经验就闪
发表于 2012-2-4 21: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速发表回复...手指一抖,三分到手。手持酱油,低头猛走。飘过~~挽过~!!!! 遇贴就回 ,捞经验就闪,又不会损失什么。说不定还能来个粉什么的...
发表于 2012-2-5 15: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7122575014265940393_4:}


让我们紧紧闭起双眼
饮泣人生的酒杯
把它的边儿打湿了
用我们自己的眼泪
假如许多年以后
你再回忆起我们的梦想
记住吧,我们把不屈与执着的心留在这里




发表于 2012-2-5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精华支持
发表于 2012-2-6 10: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1. 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本人只是来回帖子赚1分苦力的; 3。本人在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若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帖; 5。因删帖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引渡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国际法、著作权法、吸星大法、今日说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如果需要跨省追捕请联系楼主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8.以上内容也是在网络上复制下来的。
发表于 2012-2-6 12: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要用心拍片啊。
发表于 2012-2-15 23: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题材
发表于 2012-2-22 11: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敬佩,不屈不挠。风雨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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