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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春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王芝琴,春都于2008年单方面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10)洛民终字第612号,继续履行我的劳动关系,我于2011年4月去春都上班,但春都不履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将我按临时职工待遇,从工资中扣除我的养老金,而不给我交,有工资条证明,(2011年4月到2011年12月)。我多次找单位领导解决我这个问题,但一直得不到解决,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我的养老金,我只有走法律途径,起诉到劳动仲裁委员会,2012年春都企业改制,我也属于春都企业安置范围,春都给我签署了安置协议,有照片为证,但是春都就是不给我安置费,其他职工已经拿到安置费,我到春都找厂领导,现在的人给我踢皮球,说让我撤诉,说有纠纷,你的钱不给,春都不给我交养老金,我维护我的权益是错吗?现企业改制,协议签了而不给我安置费这不是欺骗吗?现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帮助电话15225589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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