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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二中校园惨案,学校态度为何这般冷酷?
2008年3月5日6时30分左右,受害人郝向明在洛阳市洛龙区第二初级中学的教室学习时,三名校外人员王飞虎、李正超、张娜闯入学校教室,无故对受害人暴力威胁,索要钱财,并将无反抗能力的受害人连砍四刀,导致其肺破裂、心包破裂、肝破裂、肠破裂,后经郑州华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受害人构成八级伤残,受害人受伤后花去数十万元医疗费用。
惨案的发生,洛龙区第二初级中学存在管理上的重大疏忽,学校随便让校外人员进出具有重大过错,法院仅仅判决其赔偿一万三千元,现在判决早已生效,受害人多次找学校校长杨清芳商谈此事,但学校就是不主动履行判决。受害人在入学时曾经缴纳过学生平安险,但必须学校配合才能得到理赔,受害人家人多次找学校协商,要求学校配合,但学校找种种理由不予配合,导致受害人到现在未从保险公司拿到一分钱。
受害人当初为治病花去了近十万元都是找亲朋好友东挪西借的,如今家徒四壁,现在生活异常困难,而且现今仍需后续治疗,但连基本的医药费都没有保障。受害人家人整天为了此事奔波,但学校的态度让受害人及其家人彻底伤透了心,现在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恳请相关部门能关注此事,督促冷酷无情的学校尽快履行判决,配合受害人理赔。也希望各位网友能关注此事,您的每一次回帖就是对受害人的最大支持!电话:15038515502
受害人:郝向明血泪控诉!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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