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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少妇偷偷卖春判赔丈夫20万

发表于 2011-2-11 14: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时间2011年2月10日 转载)
   
    来源:东森新闻   
台中市一名26岁蒋姓美少妇嫁给富有丈夫,却在外应召,就读研究所的23岁毛姓男子花了8000元性交易,事后意犹未尽,不知蒋女是人妻且偷偷卖春,竟传简讯给女方「好想再找你做喔!」不料被蒋女丈夫发现,一怒控告二人通姦罪,另求偿180万元,检方查出毛男不知搞上人妻不成罪,法官也判他免赔,少妇虽自称有情绪困扰问题,仍判赔丈夫20万元。
    蒋女丈夫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名下有不少房产,妻子在结婚一年后从事援交,通姦官司兴讼后,夫妇俩已搬离住处,在邻居的印象中,少妇人长得美又会打扮。媒体报导,蒋女丈夫(35岁)对于判决结果仍感不平,怀疑毛姓男子是在路边搭讪她的妻子,且在警局串供并窜改MSN对话纪录。
    去年3月,当时仍就读大学的毛姓学生透过MSN与应召站连络,以8000元价码谈妥与花名「小白」的蒋姓女子到台中一家汽车旅馆性交易,事后毛男对蒋女念念不忘,传简讯给女方「好想再找你做喔!改天我再找你」。蒋女丈夫发现妻子手机内竟有暧昧简讯,愤而对妻子、毛男提出通姦罪告诉。
    警讯时蒋女坦承收8000元与毛男性交易,但未告知已婚身分,同时强调有忧鬱症,自己不知为何会下海应召。检察官侦讯时,毛男表示性交易时并不知女方已婚;蒋女丈夫向检方表示,他从事房地产仲介月入十数万元,无法理解妻子为何下海应召,并提出妻子罹患重度忧鬱的诊断证明,医师建议妻子不适合出庭,检方认为无法证明蒋女是精神疾病发作而从事性交易,去年8月依通姦罪将她起诉,毛男不起诉。
    眼见刑事官司打不成,蒋女丈夫另提民事诉讼向蒋、毛两人求偿180万元,法官开庭时,蒋女翻供表示曾告知毛男已结婚生子,但未为法官所接受,仍认定毛男不知道她已婚判决免赔,但蒋女婚后一年就从事性交易,破坏婚姻判赔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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