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有关领导:
洛阳市卫生局局长目无国家法律法规,剥削压榨职工。他把他管辖的卫生院当做自己的私人产业,让职工超负荷工作,而且没有加班费,没有换休,职工们从来没有休过公休假,各个卫生院院长也没权给职工发加班费,他局长独揽一切,没有住房公积金。我们职工强烈要求领导关注一下,让我们职工应该得到的各项福利待遇,让我们的合法权责得到维护。
下面是职工每月的上班情况:
1、上24小时班,休息24小时,相当于每月360小时,360/8=45天,每月多上15天的班
2、上24小时+8小时班,休息24小时,相当于每月320小时,320/8=40天,每月多上10天的班
3、上24小时+4小时班,休息36小时,相当于每月280小时,280/8=35天,每月多上5天的班
4、每周六正常上班
洛龙区卫生局下属各卫生院部分职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