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十条”的出台,就是要将那些谣言以及欺诈、色情、恐怖等有害信息 摒弃于民众视野之外,让网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拥有6亿用户和580万公众账号的微信,成为受影响最大的即时通信工具,因此,很多网民将《规定》称为“微信十条”。目前,微信、易信等全国七个主要移动即时通信企业均表态将积极响应治理行动。(8月12日《中国经济时报》)
言论自由,但并非毫无边界。近年来,随着网络新媒体的高速发展,舆论信息已经实现随时随地互动传播。“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成为当前网络生态的写照。然而,“通讯社”必须遵法守法,拿着“麦克风”也不能口无遮拦,网络表达如果触碰法律红线,同样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北京西四环又现不明枪声”、“暴恐分子敲门施暴”、“有人偷孩子内脏”、“北京通州出现地震云,预示2-6天内有地震”……这些在互联网上传播的骇人听闻的消息,最终被警方证实为谣言,而编造传播谣言者也被依法查处。
如今,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虚拟社会,而是与现实社会密不可分。近几年获得突飞猛进发展的微信,其“朋友圈”基本可以称之为“熟人圈”。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信任度极高的圈子里,一些所谓的“权威发布”不过是东拼西凑而来、毫无事实依据的道听途说;一些带着道德强迫的求赞求转发和捐助信息、祈福信息,隐藏着泄露个人信息和“引来”诈骗的高风险;一些诅咒式的“祝愿文章”,让人精神紧张烦躁;而就在这些信息中,一些未经求证、无从求证的谣言泛滥成灾,影响和干扰着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
在其他网络空间中发布谣言尚且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转发,在拥有6亿用户和580万公众账号的微信中传播谣言,其危害之大难以想像。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腾讯安全中心就收到举报约6000万条。经审核,400万个恶意账号被冻结。从这个意义上说,“微信十条”的出台,正当其时。事实上,不仅是微信,微米、易信、来往、米聊、陌陌等各类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平台,都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网络空间不能成为杂乱无序、充满戾气的空间。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谣言和暴力、欺诈、色情、恐怖信息传播。“微信十条”的出台,就是要将那些谣言以及欺诈、色情、恐怖等有害信息摒弃于民众视野之外,挖掉潜藏在民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净化网络空间,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让网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基于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自觉遵守“微信十条”,拒绝网络谣言,传递正能量,切实守住法律底线。广大网民要信守承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自觉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而对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则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同时做好对开设公众账号等相关工作的审核工作。公众账号的使用者也要自觉规范发布行为,切实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