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酒后猝死公款赔偿,是搞掂思维作怪 今年初,广东省韶关乐昌市沙坪镇发生一起官员酒后猝死事件。2月20日,当地一位承包水电站的老板邀请沙坪镇全体班子成员吃晚饭。副镇长黄宜宾次日凌晨猝死,事后其家属围在沙坪镇政府数天,最终由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拍板镇财政赔付75万元。事件发生后,乐昌市也派出了维稳工作组介入协调。此事很快引发当地干部群众不满,经举报,乐昌市纪检机关介入带走彭仁学,并认定赔款行为严重违反有关财经纪律。(新华网8月17日) 中央八项规定后,各地仍时而曝出官员“酒后猝死”事件,这当然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在这起事件中,因为副镇长黄宜宾的意外死亡,让沙坪镇党政干部顶风接受业务对象宴请的“惯例”得以暴露,沙坪镇的上级乐昌市对这种“惯例”却界定为“协调与周边群众关系”。这样的界定,不能不说是对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要求的误导性解读,是对不正歪风的纵容。 黄宜宾酒后猝死引发家属闹事,乐昌市组成了维稳工作组介入协调。闹事以沙坪镇赔付黄宜宾家属75万元而暂告结束,乐昌市的维稳工作组显然是清楚赔付方式和金额的,却没有就此提出异议。这也说明,乐昌市就此事开展的维稳,重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能“搞掂”家属,就不会去管方式方法是否合规合法。 各地不同版本的官员酒后猝死事件乃至一般性群体性集聚事件的善后处理中,也经常出现这样毫无底线的“搞掂”思维,带有相当的普遍性。“搞掂”思维,看似短平快的解决了官员眼中的麻烦,平息了事态,却必然形成“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恶性示范,诱导类似事件及其他性质事件的当事人效仿,政府执法和司法处理程序都将被抛到一边。 黄宜宾酒后猝死事件是在75万元赔付的处理,引发不满并形成举报后,才迎来颠覆性回转的。先前被界定为“协调与周边群众关系”的党政干部接受业务对象宴请,被重新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此前被默许的75万元赔款,也明晰为违法违规操作。拍板镇财政赔付75万元的镇党委书记彭仁学还被牵出了涉嫌受贿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一个举报怎么会有如此之大的“魔力”,让先前模糊、错误的党纪政纪和法律界定,一下子回复了正常?实际上,这仍可归于“搞掂”思维的影响。乐昌市有关方面先前需要“搞掂”的是前来闹事的黄宜宾家属,所以才默许沙坪镇用财政公款巨额赔付。但现在面对的情况不同,需要用严查涉事沙坪镇主要领导干部、推翻75万元财政赔款的合法合规性认定来“搞掂”沙坪镇的干部群众,否则事情可能越闹越大,举报信可能会被递交到上级以及之上的更上级,给乐昌市的领导们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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