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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欲望。而对于欲望的满足与重复,造就了人性的贪婪一面,于是对于金钱、名誉、地位、享受等便成了人的原始动力,周而复始。好在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过程中,形成了各种道德、法律与制度等各种规范,使得人的行为受到约束。通常,在公共场合下、在陌生环境中,人一般能够抵御住各种诱惑,不会犯事。这一方面是人受到内心暗示,违规就会受到惩戒;另一方面,大众的行为对于个体而言也是一种规范与约束。也就是说,在一个都注重公共行为规范的环境下,你如果特立独行,与公众作对,立刻就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制裁的。
但是,情况的例外也是有的。那就是来自于身边的诱惑。比如最近曝出的房祖名和柯震东吸毒事,就有比较确凿的证据表明,柯震东吸毒是受房的影响,只是柯爸一再申明不乖房而已,当然其内中原因外人不得而知。还有就是前一段时间媒体爆料说,有部分女星集体涉性交易,大致也是受到身边人的影响,而不断蔓延发展开来。最后一查源头,很快便牵扯出一大串。网上还惊现一条新闻,男子邀好友嫖娼被拒一怒之下将其打成骨折。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无需赘述。
中国有成语,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成语明确无误告诉人们,来自于身边的诱惑是客观存在的,而受到身边的诱惑影响而滑铁卢的大有人在。那么,是什么会导致身边的诱惑难以抵御呢?其一,应该说人熟。身边的人不是好朋友就是熟人,至少是熟人才能玩到一起。虽然物以类分,人以群居,但是,熟人中也是良莠不齐的,如果遇人不淑,那很难保证不出事的。很多人就是干着“杀熟”的勾当。因为人熟,潜意识那种防范意识也就放松了,很多人因此一失足成千古恨。其二,身边人的示范。有的人本来也比较警惕,对于不法之事还是保持一定的戒心的。如果生拉硬扯让他(她)去干坏事,他们一定不会去干,但是有种情形下会例外,那就是身边人屡屡尝试且不会受到惩戒的示范,这种示范比起说教的作用和力量不知道要大多少倍。其三,是从众心理。这与身边人的示范有所不同。这个极端的例子就是李天一的那个案件。而有这个案件造出一个新词:轮流发生性关系。大家都干了,我干了也没问题。其实这是一种泛责任心理。即所谓的法不责众。但是,一旦真的触犯法律,不管你是多少人做了违法之事,该承担什么责任就得要承担什么责任,该受到什么制裁就受到什么制裁,所谓法不责众,不过是自我壮胆而已。
虽然来自身边的诱惑情况可能还有很多,但是,它的影响大致就是这些。明白了这个关系,那么实际上就为找到解决问题途径提供了可能。一方面,要保持独立判断能力。无论是多么密切的朋友,对于他们的行为、提议都要保持自己的审议能力和判断能力。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特别是对于违法的事情,一定要有一种本能上的拒绝和抵御。另一方面,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一般来说,除了自己的血亲,对于朋友和身边人都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起码要让自己保持有个几秒钟思考时间距离。不加思索步人后尘是没有退让机会。喜欢看动物世界的朋友都知道,当角马大军迁徙过河时,不管河里有多少鳄鱼,只要第一头角马跳下河去了,后边的都会跟着跳下去,这个时候不管有多大风险,也没有回旋余地了,倒霉的角马只有被鳄鱼撕咬毙命的份了。看到此情景甚为惋惜,认为只要稍稍观察一下再跳,可能就避免了无谓牺牲。当然自然界就是弱肉强食,生物链也是环环相扣不可断裂,适者生存是一种自然法则。人类不可以如此,但是有些教训倒很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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