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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邻居偷情发生争吵后将其勒死

发表于 2014-8-26 11: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已婚的小红(化名)与邻居宋某约会被对方勒死。宋某称其与女网友电话亲昵引发两人争吵并互骂,小红还想报警。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某死缓。

  现年31岁的宋某从山东来京打工,在一家公司销售油漆,老板给他配了一辆奇瑞汽车。宋某供述,他的女朋友和26岁的小红都在大兴区一个小商品市场租摊位卖包,案发前两家租住在同一公寓,住斜对面,关系很好。


宋某说,他平时送女友上班都带着小红,小红的丈夫经常在外面干活不回家。2012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小红在车上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其女友有事回老家。2012年11月21日下午,他去接小红下班,小红坐在副驾驶,两人将车停在僻静处开始亲热。其间,他的手机响了,是一个女网友打来的,对方称呼他“亲爱的”。小红听到后很不高兴,说他花心,还说以后不和他约会了。他当时说“不约就不约,你以为你是谁啊”,还骂了小红。小红也骂他,他特别生气,下车坐到小红的后面,拿一根网线套住小红的脖子。小红要报警,他就抢过手机,将小红勒死。因为害怕,他将小红的尸体扔进路边的井里。

  因小红失踪,其丈夫还向宋某询问过小红下落,让他陪着去派出所报案。直到2013年4月2日,有人发现小红的尸体,随后报警。警方认为宋某可疑,于2013年4月4日将其抓获。

  小红的丈夫和宋某的女友在证言中,均表示没有发现小红和宋某有不正常的行为。宋某的女友称,两家确实来往很密切,经常去对方家里吃饭。她没有发现宋某和小红单独接触,不过在她回老家之前,小红跟她开过玩笑,“她说你回家不怕我勾引你老公啊,我说我老公挺老实的,我信任他。”

  案发后,宋某的家属已代其赔偿6万元。法院认为,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特别严重,鉴于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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