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网友刚打来电话:她又给我来电话了。我都不搭理她了,她怎么老给我来电话,还放不下我呢? 某网友和20年前的女友旧情复燃,彼此都动了真情,爱到失控,双方都动起了和各自配偶离婚的念头。在我的劝说下,某网友结束了这段为期两个月短暂而危险的婚外恋情。 ——某网友的孩子很小,老婆也贤惠,这样的婚要是离了,真是有伤阴德了。 我说:你给她的感觉太好、太深刻了,她还没有体验够,因此对你恋恋不舍。 偷情,有点像偷吃。一只肥美的烤鸭,刚刚咬了一小口,方体验到美味,就被夺走了,可以想象有多留恋?食髓知味,那一小口的美味,深刻地留在记忆里,难以磨灭,而对那只烤鸭,也始终念念不忘。 失恋了,很多人之所以很难走出失恋状态,很大程度在于迷恋当初呆在一起时那种刻骨铭心的美好感觉,不管是生理感受、心理感受也好,抑或灵与肉的综合体验也罢,总之,这种感觉非常奇特、美妙,难以割舍,令失恋者万般眷恋,念兹在兹。 失恋者无时不刻在回味、咂摸那种感受;而失去了这种感受,令他们产生戒毒一般的戒断反应——爱情,就是一种心瘾——失眠,痛楚,茶饭不思,等等,他们饿,渴了,不习惯了,渴望重启那种感受,不愿相信彼此的感情已经结束,对离去的恋人始终抱有幻想。 而一想到有人正和前恋人分享这种美妙的感受,他们就不由自主在内心描摹、揣测前恋人和其他异性在一起时的情状,此时此刻,失恋者万箭穿心,心如刀绞,寝食难安。 说白了,难以走出失恋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体验够、享受够,心有不甘;就像美味的烤鸭才尝了一小口,就被端走了一样。 让他们体验够了试试看?保证毫无遗憾地分手。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定程度上是对的。道理很简单,婚姻保证了一个人对于伴侣的独享,这种独享是合法的、安全的。一个人可以全天候地享受、体验爱人及其带来的各种感受,颠三倒四,颠鸾倒凤,各种体位,各种能想象得到和模仿得到的方式,各种的浪漫,都可以随心所欲地遂行,以至于按部就班,丰衣足食;于是,他(她)吃饱了,每天都吃得很饱;吃同一样东西,一直吃下去,吃他(她)七年,要么撑坏了肚子,要么败坏了胃口,要么心生厌倦;所谓的七年之痒,此时所有的新鲜感都没有了,曾经的美好感受也消失殆尽,再怎么玩,再怎么浪漫,都出不来新花样、新感觉,有的只是了然于胸的陈旧感——夜幕才刚刚降临,两个人就知道了后面所有的剧情,以及与剧情相对应的感受,没有期待,没有向往,就像钟摆一样老调,仿佛开始就是结束,或者,一开始即意味着结束。 有些恋人,恋爱久了,如果没有缘分,自然就分手了,极少后遗症,原因是彼此都穷尽了对方,都吃饱了,饱到没有遗憾,也就不留恋了,一段感情于是无疾而终,相当安全。 让一个人对你念念不忘的最好方法,要么是让他(她)从未尝过,要么是让他(她)浅尝辄止;一旦让他(她)吃饱了,吃腻了,他(她)很快就会忘了你了。反正,要留有适当的余地。 在丹麦,人们对于强奸犯的处理方式很特别:把强奸犯关在一个屋子里,让他整日整夜观看色情片;最后,这个强奸犯就算看超级色情的片子,身体也毫无反应,他麻木了,迟钝了;强奸犯很沮丧,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反省,而后悔。 对于偏食的儿童,有一种治疗方式是:让那孩子一天三餐都吃那种食品,管够;吃上几天后,这孩子见到该食品就恶心想吐,再也不愿意吃了。我有位兄弟说,见到红薯胃部就泛酸,原因是小时候红薯吃得太多。 ——这就是所谓的过度疗法。你不是很喜欢某物、某事、某人吗?那就让你体验个够,体验到你麻木为止,接着,所有曾经的美好都离你而去,剩下的,只有腹胀、不适、索然无味等等诸多不良感受。 有一个高手,遇见了令自己心动的女人,他感觉到不对,怎么老是想念这女人呢?哦,他觉得自己主要是留恋和那女人在一起的生理感受,他还没有玩够。那么好吧,他把那女人叫到自己身边,一起呆了十天,高手把自己能够想得到的手段和方式都在那女人身上施展了一遍,不留死角地穷尽了那女人,高手精疲力竭了,心满意足了,没有什么遗憾和留恋了,于是就再也不想念那女人了。 ——这也类似于偏食的过度疗法。当然,高手的做法不值得提倡,这种手段既不正当,也不厚道。 我倒不是建议江西网友让前恋人来穷尽他,而是建议他去断绝前恋人的念想,让前恋人明白,在一起已经完全不可能了。这样,就算前恋人再留恋,也只能死了那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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