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通过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这意味着,那些以前年薪每年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央企负责人,以后再也不能拿那么多了。这绝对是一大利好,对促进社会公平大有益处。我们应该对中央的这一决策点个赞。唯一的遗憾是,这一政策出台的稍微晚了一点。 对于企业领导层的收入,以前上级是曾经有过规定的,据我所知,我所在的企业内部,就有一个领导人员工资收入,不能超过职工平均数三倍的规定,而且相对执行得也比较好。但是,有些企业就不是这样了。他们的做法是,让部分人“腰包鼓鼓的”,而另一部分人则是“心里鼓鼓的”。 关于央企负责人降薪这件事,让我想起两个笑话。 笑话之一:多年前,我所在单位一个负责基本建设的同志找到领导说:“这批房子快盖好了,盖完之后,应该分给我两套。”领导笑着说:“你的头长得比别人大吗?凭什么分给你两套?”那人不紧不慢地说:“我的头不大,可是,我们单位那些干经营的人,凭什么发奖金时,他们可以拿比别人高两倍的系数?”领导听了,方才明白他的理由。他还说:“我们的工作,都是组织安排的,只是岗位不同,放谁那里干都一样。收入差距那么大凭什么啊?如果他们以后再拿那么多,就应该多分给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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