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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贪官污吏来美国后都变老实了

发表于 2014-9-2 15: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贪官污吏来美国后都变老实了

看过我最近写的《我在美国遇到的裸官一家》、《愈演愈烈的中国资本外逃》、《为什么中国富豪正加速逃离中国?》等文章后,很多网友忍不住问我,为什么美国同流合污收容这些贪官污吏,为什么不把他们遣送递解回中国,这样长此以往下去不是把美国也搞得乌烟瘴气了吗?
事实上,美国接受这些人正因为是法制社会的结果。首先,这些人是通过合乎美国移民法的途经来美国的,虽然不少人在怀疑这些人财富的来源,但他们在办理移民时是按规定证实了自己钱财来源的合法性的,我其实更担心的是他们怎么能够证实的,但不管怎样,美国的法律体系是在法庭证实有罪之前保持清白。其次,中美之间没有签署互相递解条约,即使中国政府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实某些人有罪,但却没有能依照的法律要求美国政府将他们递解而引渡回中国,只能通过外交途径协商解决,目前中国和欧美国家几乎都没有签署互相递解引渡的协议。当然最重要、也是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人到美国后都变老实了,根本不犯“前科”而违反美国法律,对守法公民来说,美国没有理由担心他们搞坏了美国社会秩序,而其个人资产和权力也受美国宪法保护。

那么,这些国人嘴里的贪官污吏为什么到了美国后就守法了呢?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现象,细想这些年来移民美国的大批官商还极少听说过谁在美国偷税漏税、贪污行骗等,相反,他们基本上都成了低调守法的美国公民,这个现象实在很令人思考。我个人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美国是个透明的法制社会,尤其是个人报税系统这个重要社会体制的存在,它基于诚实守法、互动互利和绝对透明的原则,即报税了的收入是合法收入,没有申报或跟申报有出入的收入统统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话政府便可以依法罚款或没收,而每个人的收入都和自己的社会安全号码严格挂钩,无法对国税局隐瞒,这种通过个人报税来“自证清白”的体系是反偷税、反漏税、反贪腐的一柄利器。同时,美国公民普遍都有强烈的守法意识,他们本身就特别爱国,加上政府又按追回偷税漏税的比例来奖励举报者,这让在美国违法被举报抓获的危险性徒增。另外,在美国办事不需要行贿受贿拉关系,官都是民选出来的,必须为选民服务,符合法规的事情会及时热情地帮你做好,不合法的你有关系也不敢帮你做,因为违法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有趣的是,在美国住过大半年的大陆作家王朔也注意到了同样的现象。王朔说自己的一些朋友原来在北京时都是很坏的人,移民美国后却都变老实了,比如都变得遵纪守法、诚实纳税等,到后来王朔发现连自己也变老实了,他的原话是:“我觉得中国人到了美国之后都变好了,变得都守法了。我认识几个在国内都是坏人的人到美国生活之后都变得非常老实。我才一到美国,朋友就告诉我「你可千万别犯法,你在美国犯法算是倒了大霉了,会记你一辈子,到哪儿都跑不了」。大家都这么专门提醒我,就好像我在中国就是以犯法为生似的。我后来想,可能大家把每一个刚从大陆来的人都当成一个潜在的犯罪分子,觉得必须叮嘱一番,我想他们其实也是想要你知道,在美国犯法之后,你别想托人帮忙”。

很显然,说来说去还是和体制有关,有效的社会制度能让坏人变好。美国人也和其他国家的人一样爱钱,但美国的官员不收礼不受贿、警察不吃拿卡要、医生不收红包也不会给病人乱开药、食品商和餐馆不会往食品乱掺东西、普通公民极少偷税漏税等,这是因为在美国这样做的代价实在太大,划不来。

而那些移民美国的贪官污吏顾虑更多,他们生怕触犯了美国法律而有了案底被盯上,因此被遣送回中国,逃往加拿大的赖昌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被遣返不是因为在中国犯罪,而是用假身份来加拿大违反了加国的移民法。另外,以前在美国只有恶性犯罪才有可能会被取消绿卡甚至公民,但两年前一对日本夫妇因其料理店偷税被吊销绿卡一案为更多外国移民敲响了警钟。因此,生活在美国的人不是不爱钱,也不是不会有违法的人,而是绝大多数有脑筋的人都知道,在这个鼓励好人、惩罚坏人、钱权无法交易、人人平等的法制社会里,做坏事真的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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