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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高调辞职”当律师留下几个问号?

发表于 2014-9-2 17: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3年7月,四川泸州 古蔺县 石宝镇 副镇长赵光华辞职了,而且是“高调”辞职。互联网上他的一封题为《我为什么要辞去副镇长职务和公务员身份》的感言信,被疯狂转载,并引起了社会热议。
    赵镇长为什么辞职呢?我给大家节选着读一段他感言信的原文。“在我的价值观里,工作无非是谋生手段,要么改善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水平,要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者更好的是二者皆有。而我,两者都没有实现!”(2014,8,27“央广网”《四川一副镇长自砸“铁饭碗” 做律师月入两万买房买车》)


    当读完这则报道时,心中跳出的唯一感叹,是认为这位副镇长虽然很“现实”,但却够“诚实”。说其“现实”,是因为相比之下,他认为当律师的收入更多,更能“养家糊口”甚至更能“小康”,所以他选择了“高调辞职”。说其“诚实”是因为此人没有唱高调,并非将公务员看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尚荣光,而只是认为“工作无非是谋生手段”,且无外乎两大切身利益。


    在我看来,如果此人的辞职之举仅仅涉及个人,自然无可厚非。然而因为此举涉及到了基层政府的工作和公务员队伍的某些现状,所以此举就有了问号存在。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副镇长“高调辞职”当律师留下几个问号?


    副镇长说,“每年4个月在维稳,只有4个月在干‘正事’,工作压力大”。当听得副镇长如是说时,人们一定会对“工作压力大”表示认可。可以想见,“维稳”工作之所以压力大,是因为面对的是群众,面对的是许多难之又难的棘手事,且稍有处置不当,便可引来大祸一场。但反过来的问题就有点令人不解,一位堂堂副镇长,一年只有4个月在干“正事”?而所谓的“正事”又全部是维稳?难不成除此之外,当地政府真的没有更重要的事可干?而且需要“维稳”的事竟那么多?只此一想,由此可以带来多少问号?


    副镇长说,“收入低,工资仅够给孩子买奶粉和尿布,工作6年了还靠父母接济养家糊口”。当听到这里时人们一定会问,一个副镇长级别的干部,收入咋会低到如此程度?而在这段话中,有一个中心词应该是“工作6年了”,并非八项规定之后公务员“灰色收入”的统统“消失”所致。正因为如此,人们就有理由问,作为副镇长的收入都到了这样的地步,那么他下面的那些办事员又如何?这不在说明,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已经微薄得到了难以为生计的地步?而这样的情况存在,又与每当一提公务员加薪,公众便大口吐槽,不成了一双难解的矛盾?


    顺着这样的事实存在,便有一个问题来了。大凡能早早“跳槽”离开公务员队伍的,一定是有“本领”之人。就如这位副镇长那样,他甚至可以靠当律师月入两万元,收入可以是“是原来的5-6倍”,可以很快买房买车。但反过来,那些已经入了“围城”却又无法“突围”的,许多便应该是没“本领”之人。如果照此下去,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队伍的稳定,不成了一个大问题?虽然有人可以认为报道中的副镇长“高调辞职”当律师,不过是一个个例。但谁敢说这样的“个例”,就一定不会成为“凡例”?更何况许多事实已经证明,在反腐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之后,因消极而“不作为”的公务员,已经自有人在。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正因为如此我想问:
    副镇长“高调辞职”当律师留下几个问号?而于这样的问号,谁来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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