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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濮阳房管局违规给“鑫正佳园”小区备案幕后黑幕

发表于 2015-8-31 22: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费日报网民生在线8月31日北京电  近日,本网不断接到濮阳市武先生反映濮阳市房管局领导收受贿赂违规违纪给“鑫正佳园”小区备案一事,本网人员经过调查落实发现该楼盘位于濮阳市开州路昆吾花园二期西南角,共计3幢楼,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该楼盘系濮阳市房管中心职工邓某某于2007年11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河南鑫正房产开发公司名义违规开发建设的,截至今日该楼盘仍因违规开发被濮阳市列为遗留问题有待解决。





      武先生说:从2009年开始,濮阳市房管中心交易中心主任刘某某等人因收受邓某某贿赂、滥用职权,不按法定条件,不按法定程序,明知邓某某提供的鑫正佳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屋备案登记所需的许可证都是伪造(邓某某伪造了三枚公章)的情况下,仍为鑫正佳园购房户手工备案。按规定房屋登记应该网上备案,以便查询,然而,鑫正佳园的备案在网上无法查询,处于无备案状态,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经办人员明知邓爱显手续造假,所以不敢网上备案,这一套真实的备案档案也被密藏在开州路房产交易中心4楼单独存放,另造了一套档案存放在位于该楼地下室的档案室让人公开查询。





       2009年底鑫正房地产公司因拖欠施工方濮阳市广建濮银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被起诉,2010年3月31日鑫正房产公司败诉。为逃避被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执行鑫正公司名下资产,4月6号邓某某开始策划以22岁外甥崔某某为法人、16岁女儿邓某为大股东注册河南汇众置业有限公司,并于5月1日开始采取打白条、签订虚假购房合同等手段,将71号楼3单元1楼西户、73号楼一层7间门市房等价值近1000万的十余套房子隐匿转移、备案登记到汇众置业有限公司(邓某某注册汇众公司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转移、隐匿鑫正房地产公司资产,汇众公司自注册5年来除了虚假购置了这十几套房产以外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名下。由于房管中心违规备案的房屋已经具备法律效力,造成姚某、端木某某等购房户合法财产被邓爱显非法转移的巨大经济损失;造成法院判决生效5年,仍无法执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达6年之久无法支付。
       房管中心刘某某等有关领导由于收受邓某某巨额贿赂,极力维护邓某某非法所得利益,拒不撤销为河南汇众置业公司的违规备案登记,致使法院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造成大批民工工资无法兑现,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刘某某为掩人耳目,以女儿刘某之名购买了73号楼3单元3楼东户、以侄女刘某某之名购买了73号楼3单元2楼西户,这两套房产所购买的价值和同楼层同面积的相比,合计便宜30余万元(比鑫正法人股东尹某某的外甥、侄子购房价格都低约1000元/平方米)。仅自2008年至2010年间,邓某某以过节费和其他的名义,给刘某某等人直接行贿数额有据可查的就高达50余万元。
    本网强烈要求查处“鑫正佳园”开发建设和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房产部门工作人员邓某某行贿、刘某某等人收受贿赂、渎职的腐败行为,净化执法环境,还百姓公道。
    针对此事,本网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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